
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了《知识产权法》的广泛修订案(以下简称:新法),涉及流程简化、审查时限压缩等,并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

这是越南近年来最具影响力的一次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旨在补充和完善现有规定,使越南的知识产权框架更紧密地对接国际标准;同时也将给未来想在越南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人带来了更多机遇与挑战!
以下是各专利类型部分值得关注的修订内容:
1.发明专利
· 实质审查请求期限:从优先权日或申请日起42个月缩短至36个月;
· 实质审查周期:自公开日起,由原来的18个月缩短至12个月内完成;
· 申请公开: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第19个月公布;
· 异议期限:可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若申请适用加速审查,则须在3个月内提出。
2.外观设计专利
· 保护客体范围扩大:明确将权利延伸至未独立流通的产品部件,以及数字和无形产品的外观;
· 新颖性宽限期:即使工业品外观设计通过主管机关非法发布的申请或注册信息被公开,只要该发布行为违法或源自无权提交的当事方,该设计仍将保留其新颖性;
· 实质审查周期:应在5个月内完成;
· 申请公布:授权后1个月内;
· 异议期限:需在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3.商标
· 申请公开:在NOIP受理后即予以公开披露;
· 实质审查期限:应在5个月内完成;
· 授权后公布:需在授权后的1个月内于公报上公布;
· 异议期限:需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除了上述专利申请流程法规调整外,新法还对越南知识产权框架下多项程序进行了调整,如:
1.实质审查的中止
NOIP可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暂时中止工业产权申请的实质审查:
①应申请人请求,以便其有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条件提交无效或撤销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待该申请解决后恢复审查;
②法院就第三方提起的、涉及工业产权对象注册权或涉嫌恶意申请商标的诉讼发出管辖权通知时,待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决定作出后恢复审查。
2.解决重叠权利冲突
修订后的法案为防止同一客体受多项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冲突提供了保障。若存在权利重叠,后产生的权利若其行使干扰了在先权利的正常利用,则将被终止。终止该后产生权利的决定权在于法院。
3..委托书规则的简化
授权越南代表为不在越南居住的外国自然人或无当地机构的外国组织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诉的委托书,无需进行公证和认证。
中微知著提醒大家:
在2026年4月1日前提交的申请,将依据提交时生效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生效日前NOIP尚未认定为有效的申请和生效日后公布的申请涉及的异议和实质审查将按新法规定执行。
越南此次《知识产权法》的全面修订,意味着未来专利申请有更清晰的可预期性、更高的确权效率,以及与国际接轨的更强保护。
变化即是机遇。在新旧法规转换的窗口期,主动了解、提前规划、专业应对,是将制度红利转化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