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EACH法规SDS是什么物质安全数据表

REACH法规SDS是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认证REACH法规SDS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认证。REACH法规SDS书面上的定义是一份关于危险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这个REACH法规SDS拿到手里,就能知道化学品有什么特性,有什么毒性危险性,有什么健康危害,如何去安全使用,如何去应急泄漏处置,怎么去转移废弃。REACH法规SDS很重要,特别是在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意见产生分歧的时候,一份REACH法规SDS的说服力无可替代。

REACH法规SDS空运新规的更新内容:

IATA《危险品规则》第66版(2025)针对锂电池的运输规定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更新。这些更新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REACH法规SDS和空运新规旨在提高锂电池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运行。

1REACH法规SDS和空运新规新增UN编号及包装说明

新增了钠离子电池的UN编号和包装说明:

UN 3551:钠离子电池

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针对有机电解质钠离子电池,增加了三个包装条款PI 976、PI 977、PI 978。

2REACH法规SDS和空运新规电量限制与包装要求

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自2026年1月1日起,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30%。特别地,对于2.7Wh以上的电芯或电池,其电量必须严格遵守不超过30%的限制;而对于2.7Wh或以下的电芯或电池,虽然建议电量不超过30%,但规定可能相对灵活。

在PI 966-II、PI 967-I/II、PI 969-II、PI 970-I/II等条款中,新增了3米堆码测试要求,以确保包装的强度和安全性。

对于钠离子电池:

至2025年12月31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同样建议不超过30%。

之后的电量限制及包装要求将参照锂离子电池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做MSDS的公司有几个?

1、面对复杂的REACH法规和GHS标准,是否因为MSDS不合规而被退单?做MSDS的公司有哪些?

临安科达认证:专注于MSDS/SDS编制及国际认证咨询,在特定领域(如化学品合规)经验极深,拥有十多年化学品合规经验,专为化工企业提供‘快、准、省’的MSDS/SDS解决方案。提供中英文及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多语种版本,满足出口需求。提供海运/空运/陆运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DGM/UN38.3等)。24小时出初稿,全球200+国家认可,一次通过率99,服务灵活度高,响应速度快对于常规化学品及混合物的MSDS编制,是性价比高、专业度高的。

2、如何判断做MSDS的公司是否靠谱?

看数据库来源:是否使用付费的权威数据库(如ECHA官网数据),而非仅靠百度搜索拼凑?(劣质MSDS常犯的错误是引用过期数据)。

看保密协议:化学品配方属于商业机密,正规公司必须保密。

售后服务:是否能应对后期的修改?(很多买家会要求修改格式或措辞)。

如果需要编制一份专业、合规的MSDS报告,临安科达认证是一家值得重点考虑的专业机构,尤其是在处理多语言、多国法规要求方面经验丰富。当然,也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类型、复杂程度以及预算,综合比较,选择最适合需求的服务商。

三、欧盟新法规MSDS翻译

2020年6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U)2020/878 法规,对REACH法规的附件II进行了修订。REACH法规附件II规定了欧盟化学品安全数据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新规定意味着将对欧盟市场的SDS进行修订。

该法规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不符合该法规的SDS有一个过渡期,即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可以同时用该法规与旧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5 830),2023年1月1日起必须用新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 878”。在本文中,我们将简要概述主要变化。

一般要求方面:

1、安全数据表中使用的语言应简单,清晰,准确,避免使用专业术语,首字母缩写词和缩写。诸如“可能是危险的”,“无健康影响”,“在大多数使用条件下安全”或“无害”之类的陈述,或任何其他表明该物质或混合物无危险的陈述,或与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不符的任何其他陈述不得使用。

2、安全数据表的所有页面(包括任何附件)均应编号,并应标明安全数据表的长度(例如“ 第1页,共3页”)或指示是否紧随其后的页面(例如:“下一页续”或“安全数据表结尾”)。

第1节:物质/混合物的识别

1、纳米形式的物质: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含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nanoform)”来表示。

2、UFI标识符:如果混合物根据法规(EC)第1272/2008号附件8第A部分的第5节具有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并且在安全数据表中注明了UFI,则应在本节中提供UFI (第1小节)。

第2节:危害识别

在第2节的“第2.3节--其他危害”小节中,如果产品(单物质)是具有“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PBT和vPvB”类物质,那么应该在本小节中显示,且注明是否符合规定。如果为混合物,那么应该提供含量在混合物中大于0.1%的所有成分。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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