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认定的问题

Lcp2005
刚入行的小白想咨询原产地认定的问题,请各位大神赐教! 我们公司想和外国公司合作,把一款进口产品拿到国内生产,以国产产品的形式去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 但有个问题,公司想全部零部件都从国外进口,到国内就做下组装,基本不用国内的零部件,用的话也很少。 不知道这种算不算国产产品。 我查了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我们这个产品不在《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里,判断“实质性改变”只能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不能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 但我查了下,这个产品的基本所有零部件的税号前四位和成品的前四位都是一样的,按照这些规定的逻辑,也就是说,不管我们对这些零部件做了什么加工,都不能构成实质性改变? 极端一点来说,只要我有一个进口零部件,无论我用了多少其它的国产零部件,做了多少加工,都构不成实质性改变?这个成品它也不算国产产品? 我直觉我的理解应该是有错误的,但不知道错在哪里,麻烦各位大神指点!!
2021-09-07 1386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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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您的猜测不完全正确。关于原产地认定的问题,实质性规则的应用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分析。在您的情况下,零部件均从国外进口,但我们不能忽略国内组装的步骤,这个步骤可能会对产品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原产地认定时,是否能被视为国产产品,需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估:

1. 判断该产品是否有经过实质性加工或者其他制造有价值的工序,只有在满足实质性加工的要求后,才有资格被认定为是该国家/地区的产品。

2. 判断国外进口的零部件与国内组装过程中使用的国内零部件之间的关系,同时分析国内零部件的比例、种类和数量等因素,这将有助于评估组装是否能对该产品的原产地产生影响。

3. 评估产品的附加值,即在制造这个产品时,国内的投入(例如工资、物流成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力、物流、管理人工等)是否与国外的投入相当或更高,如果达到相应的要求,则该产品将有资格被认定为该国家/地区的原产地。

完全依据税则版本进行原产地的认定并不完整,因此建议您在准备认定原产地时,结合具体的情况,向具有资质的原产地认定机构 seek 中立的意见,以确保原产地认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023-05-30
追问:
  • 苏加哲
    你们这个从国外采购一些零部件来进行生产的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全部都是从国外采购的话,只是简单的做一下组装那么就很大可能不能认定为是国产产品的。要么就是你们采购了一大部分,但是这个产品的核心价值是我们国内的,并且占价值比30%以上的话,那么是有可能可以认定为是国产的。也并不是说只要你采购了一个进口零部件就不能属于国产的,其实还是要看你采购的这个零部件占这个成品的占比多少,但是如果你采购了零部件,核心部分是我们的,并且增值超过了30%就可以算得上是国产产品。
    2021-09-29
  • Sequen2303910282
    代出可以解决问题,联系我,代出ob双抬头出证~
    2022-03-26
  • Padma.Jan
    公司想全部零部件都从国外进口,到国内就做下组装,基本不用国内的零部件,用的话也很少。这种情况下需要看你们是怎么申报的咯,你们是一个一个零部件进口申报的,还是作为一个整件进口申报的呢?如果是一个一个进口申报的话,而且组装之后整个产品有国内零件的话,那么你们可以是以国产产品的形式去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呀。但是是以整套进口的形式申报的话,那就是进口产品的了,所以这个还是取决于你们如何申报吧。并不是说无论我用了多少其它的国产零部件都属于进口。
    2021-12-06
  • Cathy7
    你想要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就要先了解什么是进口产品,我国对于进口产品的相关定义,我们所指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之规定,因此就凭产品其中一部分是进口产品就认为其是进口设备,理由是不充分的。所以说只要当中你组装的产品有包含国内的零件的话,那么你所组装的产品就可以不按照进口产品的性质来算的了。所以你们没有必要担心的呀,如果说你们的产品零件全部是国外进口产品的话,那么就要按照进口产品来算的呀。
    2021-12-06
  • 黄玲
    你这个理解其实是有错误的呀,并不是说你组装的产品里边只要有一个零件是国外进口的,你的产品就是与国外进口产品的,这个还是需要看你所组装的产品的零件有多少零件是国外进口的,如果说你组装的产品当中所有的零件都是进口零件组装而成的,里边没有包含一个国内零件的话,那当然就是按照国外进口零件算咯。所以说你们如果想要以国产产品的形式去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话,那自然是不能够全部采用国外进口零件组装成一个整品的了,一定要用一些国内自产零件。
    2021-12-06
  • Alpheu.Feddersen
    你们想要和国外公司合作,把一款产品进口拿到国内生产,再以国产产品的形式去参加政府采购招标,那么如果你们是全部东西都是从国外采购,只是做一下组装的话,那么很难判定为是国产产品。原产地产品是要遵从“从价百分比”的标准,也就是指这个产品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也就是意味着你们可能需要用一些国产的东西以及国产的技术,把这个货物增值超过30%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判定为是国产产品。
    2021-09-29
  • manny
    产品的基本所有零部件的税号前四位和成品的前四位都是一样的这个是很正常的情况呀,一般来说这个是属于一个大类里面的,那么前面4位税号是一致的是应该的。并不是说只要进口一个零部件这个产品久不能算是国产零部件,就像我们很多产品比如使用松下电池或者说国外的芯片,但是这个并不影响我们的产品是国产的。只要我们的产品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就可以判定为是原产产品,并不是说不能使用其他国家的零部件。
    2021-09-29
  • 海关法渠双平律师
    我在邦阅网发表过一篇文章”中美贸易战,企业不可不知的原产地海关法律风险“里面说到了我国原产地规则。以下是文章部分内容,供您参考。
    一、原产地与原产地规则

    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指的是交易货物的生产地。最早原产地只是为了贸易统计,而后,一些国家基于政治或经济上的原因,需要对于来源不同国家的进口货物,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如对进口货物实行差别关税、进口配额、限额、许可证管理、禁止进口等措施,对于危害本国经济利益的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这样,原产地就成为各国有效实施关税和非关税贸易措施的前提和基础。货物原产地的认定,需要以一定的标准为依据。为此,各国以本国立法形式制定出判定货物原产地的标准,这就是原产地规则。

    二、我国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原产地规则与也分为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与优惠原产地规则。优惠原产地规则是为了实施国别优惠(关税)政策而制订的原产地规则,如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间适用的即属于此类;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实施最惠国待遇等。

    中美贸易战中适用的是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我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主要法律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下称《原产地条例》)、《海关总署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下称《规定》)。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在原产地标准方面可以分为“完全获得标准”和“非完全获得标准”。完全获得标准是指产品在出口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非完全获得标准适用于在出口国完成部分或者主要加工、生产过程,或者完成主要增值部分的货物。关于非完全获得的主要标准,我国适用的是实质性改变标准,根据《原产地条例》的规定,实质性改变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规定》对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制造、加工工序标准、从价百分比标准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四位数级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

    “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

    “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

    以制造、加工工序和从价百分比为标准判定实质性改变的货物,列入《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下称《清单》)的货物,按《清单》列明的标准判定是否发生实质性改变。未列入《清单》货物的实质性改变,应当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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