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我如何带走老客户

jj2
外贸SOHO在踏出去第一步后,订单往往最先来源于手里的老客户资源。要带走老客户,不可能直接跟客户说"嘿兄弟,我单干了,自己创业了"吧,首先客户是做生意的,你创业意味着公司是新的,产品也是新的,就算平时跟老客户的关系再铁,客户也会考虑创业公司存在的风险。其次,你从打工人升级为创业老板后,客户便知道你有话语权,在价格方面会跟你各种砍价,或者在付款条款上争取他更大的利益,而你身为老板,你愿意给客户降价或者给客户让步吗? 所以我在踏出去第一步后,并没有告诉客户我自己单干,而是告诉客户,我换了一家公司工作,产品还是一样的,客户在第二天就给我发了询价单,整个过程都没有透露这家公司其实就是我自己SOHO,后续这个客户拿不拿的下,我会继续分享~ Ps: 我分享的这个案例,是属于之前和前公司是半合作关系,也就是说,我入职时带一部分自己的客户过去,并谈好了我不跟进公司平台资源的客户,所有客户都需要由我自己开发,提成为订单利润的30%,底薪是市面上同行的三分之一,并以此签了协议,协议中也列明了离职之后客户各凭本事带走或留下。因此才会有我带走老客户的案例分享,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大家在带走老客户的时候,还需注意是否与原公司签了保密协议或者竞业协议,如果没签,带走老客户也可能涉及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但是,已成交的或未成交的老客户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也需要看以下几点: 1. 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除了包含客户名称、联系方式、收费、服务时间等浅层次、一般罗列性的信息外,还应当包括客户特殊需求、交易习惯、价格承受能力等深层次信息,或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信息。如果你的客户名单包括只客户名称、联系方式、收费等,均属于通常交易应具备的基本信息,且大多数为公知信息或相关从业人员容易获得的信息,不具备成为商业秘密的价值。 2. 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文件上均未规定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并且原公司对客户名单未采取充分保密措施,不具有保密性,不属于商业秘密。 3. 客户名单中的客户是具备相对稳定交易关系的客户,⼀次性交易或者偶发性交易的客户很难被认定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2025-06-30 888阅读
聊聊经验
回复(1)
  • 催全球
    没签竞业协议,且有约定条款,这样挺好,凭实力赚钱~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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