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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今天盛世为大家整理 下 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缴纳 的税收范围这块!鉴于该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任何制造业务,其利润应全数课缴利得税,不得作出任何分摊。一经批准,所有离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税。

    今天盛世为大家整理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缴纳的税收范围这块!

    一般而言,对于国内投资者来说在香港注册公司后,报税主要面临的就是利得税,每年需要向香港税务局进行一次税务申报。这是保障香港公司正常运营必不可少的工作,盛世提醒大家务必认真对待香港公司报税的工作。

    我们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需要进行利得税申报的,那么香港公司哪些收入需填入利得税税表里呢?

    1、从房地产获得租金收入,如有关物业在香港,租金收入须在香港课税;

    2、拥有人从售卖房地产获得的利润,如有关物业在香港,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3、买卖上市股票和其他上市证券获得的利润,有关的股票或证券买卖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如在场外买卖,若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的利润便须在香港课税;

    4、业务单位(财务机构除外)从买卖非上市股份和其他非上市证券所得的利润,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5、服务酬金收入,如赚取该酬金的服务在香港提供,所收取的服务费须在香港课税;

    6、业务单位所收取的专利权费,如在香港取得和授予许可或使用权,所收取的专利权费须在香港课税;

    7、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就使用知识产权而从香港所收取的专利权费,如有关的知识产权在香港使用,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8、业务单位(财务机构除外)的利息收入,如贷款人在香港提供款项予借款人,所得的利息收入须在香港课税;

    9、制造工作由内地的独立分包商承包,如果香港公司将装配工作外判给内地不同承包商,其中涉及非常多的平价及短期的承包项目,而香港公司对装配工作的参与亦微不足道,则在内地进行的装配工作不视作由香港公司所进行。鉴于该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任何制造业务,其利润应全数课缴利得税,不得作出任何分摊。

    10、海外业务办事处,假如单位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而该单位又无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则其赚取的利润很可能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11、贸易公司的利润:

    ①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②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达成,所得利润不须在香港课税;

    ③如购买合约或售卖合约其中一项在香港达成,则初步的假设是所得利润须全数在香港课税,但必须考虑其他有关事实,以确定利润的来源地;

    ④如果是销售予一名香港顾客(包括海外买家在香港的采购办事处),有关的销售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达成;

    ⑤如有关人士不须离开香港,而是在香港透过电话或其他电子媒介,包括互联网,达成买卖合约,则有关合约会视作在香港达成。香港有限公司所经营之业务,如所有运作(包括销售、采购、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活动,均非在香港境内进行,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一经批准,所有离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税。

    明确了哪些收入需要列入利得税的范围之后,就需要整理资料做账审计报税了。

    香港公司做账需要提交的资料: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两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账次年度的头3-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

    整理好相关单据之后,交给代理做账公司,进行做账审计,最终由香港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并交给税局报税。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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