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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央视5月21日报道,李先生仅2017年就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海淘”40多次,个人信息被冒用,个人“免税额度”被人占用。一方面,我们个人的“免税额度”被冒用,当我们想“海淘”时,可能发现已没有“免税额度”,我们依法可以享受的优惠被人占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央视5月21日报道,李先生仅2017年就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海淘”40多次,个人信息被冒用,个人“免税额度”被人占用。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通知明确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也就是说,我们个人每年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的限值是累计不超过20000元,每次不超过2000元,在这个限值之内,关税为0,增值税和消费税按“七折”收,超出限值后需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交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因此,人们通常把每年20000元和每次2000元的规定成为“免税额度”。

    因为免税额度是按消费者个人计算,简单来说,有一个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有每年20000元的免税额度,而实际上真正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并以个人身份直接购买境外商品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加之目前我们的个人信息保密还存在较大漏洞,就使得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利用非法获取个人身份信息,在网站上虚构“海淘”交易,将原本应当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的一般贸易货物,通过这种方式“摇身一变”,变为“海淘”,享受了关税为0,增值税、消费税“七折”的优惠。

    以往我们讨论个人信息被泄露时,往往是对各种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的骚扰感到气愤,然而,在“免税额度”这个话题下再来讨论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时,就不仅仅是那么简单了。

    一方面,我们个人的“免税额度”被冒用,当我们想“海淘”时,可能发现已没有“免税额度”,我们依法可以享受的优惠被人占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另一方面,冒用他人信息并占用“免税额度”的企业,实际是采取虚假交易信息骗取“免税”资格,偷逃应缴税款,已经涉嫌违法。

    面对个人信息被泄露,“免税额度”被占用的问题,我们个人当然要注重信息保密,另外,可以通过zllpmyyo?/2pi/_oz=srpkwl_ckb_osyd=g=lykilIsv?j 这个网址,及时查询个人额度,一旦发现被冒用的情况,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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