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朗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伊朗商标异议的法定受理机构为伊朗专利局(Iranian Patent Office),该机构隶属于伊朗司法部,负责处理商标注册公告后的异议申请及后续法律程序。
二、伊朗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异议申请须在商标公告期30日内提出(自商标官方公报发布日起算)。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但需提供不可抗力证明并经专利局特别批准。
三、伊朗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1、与在先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
2.、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外观设计权
3、包含伊斯兰教禁止元素(如宗教符号)
4、商标具有描述性特征缺乏显著性
5、代理人未经授权抢注商标
6、违反公共道德或国家象征使用规定
四、伊朗商标异议流程
1、通过伊朗本地律师提交异议申请书(波斯语)
2、专利局形式审查(15个工作日)
3、被异议方提交答辩(45个自然日)
4、双方补充证据材料(30个自然日)
5、专家委员会实质审查
6、作出行政决定(可申请复议)
7、不服决定可向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五、伊朗商标异议周期
标准处理周期:12-18个月
形式审查:1-2个月
实质审查:6-10个月
复议程序:3-5个月(如启动)
法院诉讼:12-24个月(如上诉)
注意事项
必须通过伊朗注册律师代理
非波斯语文件需经伊朗使领馆认证
需缴纳官方费用(约300-500美元)
异议成功将撤销被异议商标注册
裁决结果在《伊朗工业产权公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