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新化学品:
2026年1月21日,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部拟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序号 | 品名 | 别名 | CAS号 | 备注 |
1 | 3-氯丙炔 | 炔丙基氯 | 624-65-7 | -- |
2 | 2-碘酰基苯甲酸 | -- | 61717-82-6 | -- |
3 | 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 | -- | 82551-63-1 | -- |
4 | 甲磺酰基叠氮 | -- | 1516-70-7 | -- |
5 | 3-甲基-2-硝基苯甲酸 | 2-硝基间甲基苯甲酸 2-硝基-3-甲基苯甲酸 | 5437-38-7 | -- |
《危险化学品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二、危险化学品是什么物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制定原则是在与现行管理相衔接、平稳过渡的基础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中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 。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法律合规:在中美欧等国家,MSDS是化学品进出口的强制性文件,缺失或错误可能导致贸易受阻或罚款。
·事故预防:帮助企业和员工识别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降低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率。
·责任界定:若因MSDS信息不实引发事故,供应商需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链透明:确保上下游企业都能获取一致的安全信息,提升整体安全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