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知局对专利非正常申请打击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申请行为得到了遏制,一百多万个专利电子申请异常账号被清理,发明人等申请信息的核验和费用减免的审核也变得越来越严格。

小编发现,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费减备案请求”页面进行更新。

页面中加上了一则重要告知,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填报的上年度收入是指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包含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计金额。

2、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请求减缴专利收费并且已经完成上年度纳税申报的,应当提交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3、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费减备案请求人的收入、纳税等信息进行跨部门核查,对核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申请表的末尾处,还增加了这样一句话:本人已知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备案人收入、纳税等信息进行跨部门核查。本人同意上述信息用于费减资格审核,承诺信息真实。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14609

深圳市壹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318716427
微信:
13318716427
邮箱:
1002051774@qq.com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壹方知产,您身边的全球知产管家!专注知识产权行业近10年,一站式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侵权和解等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