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两大硬性准入条件(以中国为原属国)
条件 1:主体资格(三选一,满足其一即可)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1、在中国境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企业、个体户适用);
2、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国内自然人适用);
3、具备中国国籍(内地公民直接满足)。
条件 2:必须持有国内基础商标(核心门槛)国家知识产权局
若只指定《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绝大多数出海国家:欧盟、美国、日韩、东南亚等):
可以用基础申请(受理通知书),也可以用基础注册(商标注册证);
若指定少数纯《马德里协定》国家:只能使用已经下证的基础注册,仅受理的申请不能作为依据;
硬性约束:商标图样、申请人名称、商品服务项目,不能超出国内基础商标范围;国际注册前 5 年受中心打击规则约束。
Part2个体户能不能办理?
✅ 个体工商户完全可以正常提交马德里申请
资质依据:个体户持有内地营业执照,满足 “在中国拥有真实工商营业场所”,符合申请人资格;
主体名称:马德里申请人名义必须和个体户执照上字号完全一致,同时国内基础商标也必须注册在该个体户名下;
基础商标:个体户名下拥有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即可立刻递交马德里,无需等下证;追求稳妥可以等国内商标核准注册后再提交。
必备材料
个体户营业执照 + 同名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 注册证。
Part3个人跨境卖家(自然人)能不能办理?
✅ 内地中国公民个人可以直接申请马德里,不需要营业执照
1、资格:仅凭中国国籍就满足准入条件,不需要工商营业场所;
2、前提:个人身份证名下必须先申请国内商标,拿到受理通知书或者注册证,以此作为基础权利;
4、限制:商标申请人必须和国内基础商标权利人保持一致,全部登记在自然人个人名下。
区分提醒
1、内地自然人:可办;
2、港澳台自然人:港澳个人不能走大陆原属局;台湾个人只要在大陆拥有同名商标,就可以正常申请马德里;
3、外籍个人:仅持有外国国籍、无中国住所,无法通过中国商标局递交马德里。
Part4个体户 vs 自然人个人 实操优劣对比
1、个体工商户
优势:商标使用证据更好留存,后期入驻跨境平台、品牌备案更顺畅;撤三无效抗辩更加轻松;
劣势:需要维护营业执照,按时年报。
2、自然人个人卖家
优势:无需办理执照,手续极简,成本最低,适合小卖家临时多国占位;
Part5常见误区澄清
1、误区:个人没有公司就不能做马德里
纠正:内地公民凭身份证 + 个人名下国内商标,即可提交马德里国际注册。
2、误区:个体户可以用个人身份证名下的商标申请
纠正:权利人必须完全统一,执照主体和商标权利人必须为同一个。
3、误区:没有国内商标可以直接提交马德里
纠正:以中国为原属国,必须持有基础商标,不能裸申马德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