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很困惑,消毒洗手液和消毒湿巾,产品出口到美国,到底是该做 FDA认证还是应该做EPA认证呢?对于消毒产品,有两个CFR法规对其有规定,分别是21 CFR和40 CFR。这两部联邦法规分别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为FDA和EPA。用于医用或者人体手部消毒的,归FDA管理。满足FDA要求的标签,必须备案到FDA系统中去。

很多人会很困惑,消毒洗手液和消毒湿巾,产品出口到美国,到底是该做FDA认证还是应该做EPA认证呢?

首先我们简单谈谈美国的法规体系和政府分工。美国联邦法规CFR(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共有50部。每一部都涵盖了一个领域,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都依据CFR法规的授权,以CFR法规为基础,进行行业管理和执法。对于消毒产品,有两个CFR法规对其有规定,分别是21 CFR和40 CFR。这两部联邦法规分别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为FDA和EPA。消毒剂是只含有化学消毒成分的产品,包括消毒湿巾。用于医用或者人体手部消毒的,归FDA管理。用于硬物表面消毒或其他消毒,归EPA管理。

一、FDA OTC注册

消毒洗手液,消毒湿巾和免洗凝胶,是简单的FDA OTC类的医疗器械注册,工厂仅仅需要注册FDA OTC工厂商号,取得NDC Labeler Code,并对标签进行备案。工厂仅需要在FDA系统标明自己的产品是70以上的乙醇,还是80%以上的丙二醇。特别说明:免洗洗手液也是按照酒精含量来分类,视为酒精消毒洗手液的一种。

消毒湿巾、洗手液、免洗洗手凝胶等日常家用消毒产品。

二、美国FDA OTC注册要求和流程:

NO1.进行NDC Labeler code注册:对于药品或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一个5位的NDC code,NDC号码将会是工厂的身份识别号。

NO2. 标签符合性检查。所有的标签都必须满足FDA的要求。

NO3. NDC 标签备案。满足FDA要求的标签,必须备案到FDA系统中去。

NO4.药品清单登录(针对OTC药品类,以及洗手液类)

三、美国FDA OTC注册的条件:

- 非美国的工厂或品牌商,必须有美国代表。

- 申请人必须有邓白氏码(如申请方没有邓白氏码(D-U-N-S),我们可以帮忙申请)。

- 非美国的公司,必须提供进口商的信息,进口商需要有邓白氏码。

FDA OTC注册的周期:一周(如果没有邓白氏码需要两-三周)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92514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专注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行业领航者,可编制各语种各法规MSDS。其它优势项目:德国蓝天使,WERCS注册,EPA,各类化学测试等。 定期分享MSDS知识及进出口相关测试认证信息,欢迎客户朋友随时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