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022年8月17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颁发商合投资函〔2022 〕215号:《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的函》。履行2022年上半年度半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填报主体

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企业,由其境内投资主体负责完成2022年上半年度“半年报申报工作”。

填报起止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23日。根据函件内容要求,对外投资信息报送工作将于2022年8月22日启动,并要求各境外企业所属境内投资主体于2022年9月23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填报并提交,完成上半年度半年报申报工作。

填报内容

1、境外企业经营状态(单选)

2、境外企业产业链和供应链布局(选择+填空)

注:本表仅适用于境外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境外企业

3、重点监测境外企业经营情况(填空)

注:本表仅适用于中方备案金额 1 亿美元及以上,且由中方实际控制的境外企业

4、重点监测境外合作区运行情况(选择+填空)

注:本表仅适用于纳入商务部统计范围的境外经贸合作区

5、境外企业合规经营情况(选择+填空)

注:本表适用于所有开展实际经营的企业

6、境外企业投资障碍情况(单选)

注:本表适用于所有开展实际经营的企业

注意事项

1、本填报以每个境外企业为单位,本着“凡备案必报告”的原则,所有备案通过并完成境外注册手续的境外企业均需独立填报。投资资金未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经营暂停等情况的境外企业也需填报,此类企业在“(一)境外企业经营状态”中如实选择即可,无需填报其他报表。

2、半年报系统设计已实现定制化绑定,企业无需甄别上述的(二)(三)(四)(五)(六)报表是否需要填报,列表中“有什么,就填什么”,填报页面所有列示出来的报表均需要完成填报。

3、对于“境外企业经营状态”选择结果为“C.曾经获得境内主体的投资,但目前已关闭(含境内主体从境外企业撤资或将境外企业转让)”的情况,境内投资主体请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4、凡不按规定履行本次半年报报告义务的企业,将在各地商务委“双随机”的事后检查中纳入商务部不良信用记录并进行公示,未报告企业将会涉及业务整顿及不良社会影响等后果。

填报路径

各境内投资主体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zllp.myy?okgp_gkfokg_ckb_osy),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打开页面,并完成填报。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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