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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4月28日至5月5日期间,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将组织全省18艘海洋与渔业省调综合执法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分南通、盐城和连云港三个片区对我省管辖海域开展全覆盖巡航执法检查,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依法查处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的各类捕捞行为。

    上了这么多天班

    你们是不是很想放假了?

    但是在欢欣雀跃的同时,

    这些新政策也要了解一下

    这些都是从5月1日起执行

    都与咱们航运人息息有关!

    1、天津出台防治船舶污染新规

    天津港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国际港口,2017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亿吨,集装箱近1506万标准箱,船舶进出港约22万艘次,而且船舶的大型化更是造成海上重大污染的潜在因素。港口在带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为海洋环境保护也带来了新的威胁和挑战。

    该项规定确立了防治船舶污染工作“预防为主,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和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

    2、上海港5月1日起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14年12月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

    而对于失信企业,根据现行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25号令)的规定, 海关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2.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3.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3、江苏史上最严海洋伏季休渔期来了

    4月28日起,我省18艘海洋与渔业执法船开展海上伏休期联合执法,从5月1日12时开始,我省管辖的北纬35度至26度30分间黄海和东海海域,将进入全面伏休。

    4月28日至5月5日期间,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将组织全省18艘海洋与渔业省调综合执法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分南通、盐城和连云港三个片区对我省管辖海域开展全覆盖巡航执法检查,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依法查处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的各类捕捞行为。今年海洋伏休期间,我省还将严格落实伏休渔船首报、查船查港、违规渔船扣港处理和涉渔违法案件“两法衔接”等四项制度,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绝户网”等违法违规渔具,切实维护海洋伏休秩序,确保我省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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