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号公告的雷霆一击

很多跨境卖家,尤其是中小卖家,大家习惯于利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降低税务成本,或者通过买单出口的方式来规避税务监管。随着2号公告的落地,正式宣告了“掩耳盗铃”模式的终结。

1. “视同内销”的判定基准变了

自15号、17号新政以来,行业内关于跨境电商数据申报的口径一直存在“灰色地带”。大家最纠结的莫过于:交税是按平台销售额交,还是按回款额交?是按单店铺交,还是汇总交?

2号公告中指出:自2026年起,企业在任何一个季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若涉及未报关出口被认定为“视同内销”征税时,不再依据企业原有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而是直接追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补缴增值税

2. “500万”红线与追溯机制

而这里的“500万”也不再是我们之前理解的年度累积,公告明确提到了单季度的概念。这意味着什么?

假设某个店铺或主体,在2026年Q1通过买单出口卖了600万。之前企业可能想办法去做分拆,或者按小规模纳税人硬扛3%的税。2号公告之后,一旦S局通过电商平台的数据交换(现在是季度汇总反馈)掌握了企业的数据,发现没有报关单对应这笔收入,直接认定为“视同内销”。且因为Q1超过了500万,直接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结果就是,需要按13%缴纳增值税。600万的销售额,如果没有进项发票抵扣(买单出口通常没有合规进项),需要补缴约69万元的增值税,外加滞纳金和罚款。

所以从2026年1月1日起,一旦触发这个机制,S局是拿着平台反馈的数据来找到企业:隐匿收入?不及时申报?在数字化征管的模式下,这些做法带来的后续补税压力会是非常大的。

二、 16号公告的温柔陷阱

另外很多卖家没有注意到的2025年第16号《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实则对财务合规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跨境电商是典型的“流量喂养”行业,在2号公告的压力下,很多企业会被迫转型为一般纳税人或合规申报收入。收入透明了,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的压力变大。16号公告中提到的关于广告费税前列支:如果公司一年销售额1个亿,为了抢占市场,广告费烧掉了3000万。在税务处理上,当年扣除1500万,看似节省了375万的企业所得税。但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在前期推广阶段广告的占比往往超过15%,而这部分在清缴时会进行纳税调增,也会从侧面加重企业的赋税压力。

而且,16号公告的红利不是谁都能吃的。它要求广告费必须“真实、合理、相关”,且有合法的凭证。很多卖家的广告费是直接从海外平台扣除的,没有国内认可的发票,或者通过私人账户充值。如果想要抵扣掉部分的增值税,需要有海外服务商的形式发票、合同,甚至需要完成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所以,如果收入因为2号公告被迫合规了,但成本(尤其是广告费)因为不懂16号公告而无法扣除,那可能将面临“增值税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合规,有序的合规

结合2号公告和16号公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S总局的意图:堵住“买单出口+隐匿收入”的漏洞,疏通“合规申报+成本抵扣”的渠道。所以中小卖家除了静观,也要行动:

1. 解决“视同内销”的致命伤:正规报关是唯一出路:

大家一直关注15号公告和税务申报,却往往忽视了17号公告中关于“合理报关”的核心要求。2号公告的落地,实际上是给“不报关”判了死刑。

如果不报关,就是内销。如果是内销且量大(季度超500万),就是一般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且没有进项,就是死局。

所以,跨境电商企业一定要做好报关出口(9610、9710、9810)。 只有报关出口,才能享受“免抵退”或者“免税不退”政策,彻底规避“视同内销”带来的13%增值税风险。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源。

2. 倒逼供应链:成本票不再是“可有可无”

2号公告已经明示,如果因操作失误或历史遗留问题被判定为一般纳税人视同内销,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进项发票。更长远来看,当我们解决了出口增值税视同内销的问题,我们的关注点自然会转移到企业所得税上。这时候,成本结构就成了核心。

我们需要开始有节奏地调整供应商策略:寻求能够规范开具发票的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无法开票,必须在价格谈判中预留出企业所得税的承担空间。

3. 店铺规划与主体架构重组

2号公告的季度500万标准是针对纳税主体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店铺规划时必须极其精细。

境内主体 vs. 境外主体:对于超大体量的店铺,是否考虑使用境外主体运营?虽然这涉及复杂的ODI(对外直接投资)备案和税务筹划,但结合2号公告,这是一个必须重新评估的选项。

拆分与隔离:如果没有办法做到100%的店铺规划,那就必须确保每一个境内运营主体的销售额可控,且必须配套对应的国内供应商采购合规手续。

4. 从“记账”到“算账”

中小卖家的财务不能再只盯着银行流水了,至少需要一套预警机制:

实时监控各主体的季度累计销售额,是否逼近500万红线;

核对出口报关数据与平台销售数据的匹配度,是否还有未报关的“裸奔”订单

审核广告费支出的税务凭证链条,是否符合16号公告的扣除标准。

我们肉眼可见的税务风向是逐步收紧的,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对于企业而言,要合规,有序的合规。

第一步,立刻盘点所有店铺的销售数据和纳税主体属性。

第二步,尽早规划店铺归属,区分“必须保的合规店”和“风险隔离店”。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死磕报关出口和供应商发票。

如果供应商做不到规范,那就要在价格上找回税收成本;如果报关做不到100%,那就要做好承受视同内销打击的现金流准备。不然,因此而付出的税收复利代价将是巨大的。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08805

跨境易税通
联系方式:
18926024461
微信:
18926024461
邮箱:
sales@kjetax.com
网址:
zllpmyyjjjjj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全球跨境财税解决方案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