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翻译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是MSDS即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中文全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简单的说,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就是一份成分安全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一般由厂家提供,厂家会比较清楚了解自己的产品,所以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清楚申请产品的详细化学成分以及理化特性,就可以编制出一份合乎要求的MSDS报告。但为了确保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质量,建议向专业机构申请编制。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是化学品生产、贸易、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户和公众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规文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申请需要的文件:
申请人或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性质、最终用途、出口国、产品包含的化学成分名称及成分百分比(CAS No.)、产品物理性质等。
MSDS报告周期:3-5个工作日。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基本要素审核:
1、MSDS接受的有效期为自Issue Date起算3年;
2、16项基本内容应逐项填报,其他信息除外;
3、MSDS的第二或第三栏成分需完整100%;
4、第十四栏若有UN No. CLASS属于危险品;
5、MSDS的生产单位名称与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生产单位名称一致。若非一致,需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哪里做MSDS专业?
1、生产企业可以依照相关规则自行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亦可以向专业机构申请编制。哪里做MSDS专业?MSDS办理流程如下:
MSDS项目申请——向专业检测机构递交申请;
MSDS资料准备——根据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MSDS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MSDS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MSDS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MSDS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报告。
2、与化学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联系看是否有制作好的MSDS或SDS。
3、利用化学品数据库网站,如国际化学品安全卡数据库、化工助手cheman、chemicalbook等,查找相关资料制作MSDS或SDS。
4、利用搜索引擎,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化学品的名称或CAS号,搭配关键词“MSDS”或“MSDS说明书”,搜索结果中往往会有相关的网站或文档MSDS或SDS提供下载。
三、CLP法规附件新要求MSDS翻译MSDS认证
2022年3月,欧盟(EU)发布了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23/707,以修订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第1272/2008号法规(EU),该修正案将于2023年4月20日生效。
最新的修订包含对CLP法规的几项重要更改
1.在附件一“危险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和标签要求”中增加了新的要求,用于对以下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评估和标签:
(1)内分泌干扰物;
(2)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 (PBT) 或非常持久或非常生物累积性 (vPvB);
(3)持久性移动性和毒性 (PMT) 和非常持久、非常移动 (vPvM)。
2.修订附件二“某些物质和混合物的标签和包装特殊规则”,涉及被归类为人类健康第2类或环境第2类教育的物质的浓度。
3.修订属于附件三“危险说明、补充危险信息和补充标签要素清单”的危险说明。
4.在附件VI“某些有害物质的协调分类和标签”中插入ED,PBT,vPvB,PMT和vPvM的新危险代码和类别代码。
下表总结了上述CLP SDS法规附件I的新要求
2022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EU)2023/707,修订了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危险类别和标准的法规(EC)第1272/2008 号,2023 年3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 | |
法规 (EC) 1272/2008 部分 | 要点 |
附件一第3部分第3.11节“内分泌干扰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第 3.11.1.1 节 “定义” 新定义,包括“内分泌干扰”的定义——一种改变内分泌系统一个或多个功能的物质或混合物,从而对完整的生物体、其后代、种群或亚群造成不利影响 |
第 3.11.2 节“物质的分类标准” 表3.11.1详述了ED对人类健康的危害类别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根据第 3.11.2.1 至 3.11.2.3 节对物质进行分类(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这些部分进行分类) | |
第 3.11.3 节“混合物的分类标准” 表3.11.2详述了为人类健康分类为ED的混合物成分的一般浓度限值,这些成分触发了混合物的分类 混合物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3.11.3.1.、3.11.3.2 和 3.11.3.3 节分类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这些部分进行分类) | |
第 3.11.4 节“危险通报” 表3.11.3详述了人类健康ED的标签元素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3.11.4.1 节进行标签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进行标签) 混合物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符合第 3.11.4.1 节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贴标签) | |
附件一第3部分第4.2节“环境内分泌干扰” | 第 4.2.2 节“物质分类标准” 表4.2.1详述了环境教育的危害类别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2.2.1 至 4.2.2.3 节进行分类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这些部分进行分类) |
第4.2.3节“混合物的分类标准” 表4.2.2详细说明了被归类为ED的混合物成分的通用浓度限值,这些成分适用于触发混合物分类的环境(如果环境第2类ED的浓度在混合物中≥0.1%),则必须根据要求提供混合物的安全数据表(SDS) 混合物适用日期 2026年5月1日,对于根据第4.2.3.1至4.2.3.3节分类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2028年5月1日之前不需要按照这些章节进行分类) | |
第 4.2.4 节“危险通报” 表 4.2.3 详细介绍了环境 ED 的标签元素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2.4.1 节进行标签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进行标签) 混合物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2.4.1 节贴标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按照本节贴标) | |
附件一第3部分第4.3节“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或非常持久、非常生物累积性(vPvB)特性” | 第 4.3.2 节“物质的分类标准” 详细介绍PBT和vPvB物质的分类和评估标准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3.2.1 至 4.3.2.4 节进行分类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这些部分进行分类) |
第4.3.3节“混合物的分类标准” 当混合物中至少一种成分被归类为 PBT 或 vPvB 且其浓度≥ 0.1% 时,混合物被归类为 PBT 或 vPvB 混合物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3.3.1 节分类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进行分类) | |
第 4.3.4 节“危险通报” 表4.3.1详细介绍了物质和混合物中PBT和vPvB特性的标签元素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3.4.1 节进行标签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进行标签) 混合物的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3.4.1 节标记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按照本节进行标记) | |
附件一第3部分第4.4节“持久性、流动性和毒性(PMT)或非常持久性、非常流动性(vPvM)” | 第 4.4.2 节“物质分类标准” 详细说明 PMT 和 vPvM 的分类和评估标准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4.2.1 至 4.4.2.4 节进行分类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这些部分进行分类) |
第4.4.3节“混合物的分类标准” 当混合物至少一种成分被归类为PMT或vPvM并且其浓度≥0.1%时,混合物将被归类为PMT或vPvM 混合物的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4.3.1 节分类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进行分类) | |
第 4.4.4 节“危险通报” 表4.4.1详细说明了符合PMT和vPvM特性的物质或混合物的标签元素 物质适用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4.4.1 节进行标记的物质(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根据本节进行标记) 混合物的适用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对于根据第 4.4.4.1 节标记的混合物(在此日期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 2028 年 5 月 1 日之前不需要按照本节贴标签) | |
注:该修正案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生效。
欧盟CLP法规的全称是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欧盟CLP法规是与联合国的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全球协调制度(GHS)一脉相承,同时与欧盟REACH法规相辅相成的一部法规。它针对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包装的最终文本,也是欧盟执行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有关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规定的组成部分。它对REACH法规起到了巩固作用,为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维护的注册物质的分类和标签数据库的建立提供了相应规则,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