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是东盟重要经济体,也是RCEP成员国,近年来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蓬勃发展。越南知识产权局(NOIP)负责专利管理,已加入《巴黎公约》和PCT,并开通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审查效率稳步提升。越南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方案(类似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越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正逐步与国际高标准接轨,是中国企业布局东南亚市场的重要节点。
一、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直接向NOIP递交申请,适合仅需在越南获得保护的发明。
巴黎公约途径:在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发明/实用方案)或6个月内(外观设计),向越南主张优先权。
PCT国家阶段: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越南国家阶段。越南对PCT进入期限执行较为严格,逾期可在特定条件下申请恢复,但建议尽早提交。
PPH途径:若申请已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欧洲等PPH合作局获得授权或肯定意见,可请求加速审查,显著缩短授权周期。
二、申请文件
申请需提交以下核心文件。NOIP官方语言为越南语,所有文件须使用越南语:
请求书:载明申请人、发明人名称及地址等信息。
说明书:完整公开技术方案,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
权利要求书:明确请求保护的范围。
摘要:简要说明技术要点(通常不超过200词)。
附图(如有):应清晰展示发明内容。
委托书:委托当地专利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书,需经公证认证(可在申请日起1个月内补交)。
优先权证明文件:主张优先权的,须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副本及越南语译文。
转让证明(如适用):申请人与发明人不一致时需提供。
发明人声明:需提交发明人签署的声明。外国申请人须委托越南当地登记的专利代理人代理。所有非越南语文件须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补交越南语译文(不可延期),逾期视为撤回。
三、审查形式
越南发明专利采用“形式审查+公开+实质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NOIP对申请文件完整性、格式合规性进行审查,约1至2个月。合格后确定申请日。如有缺陷,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公开:形式审查合格后,申请自申请日起19个月在官方公报上公开。申请人可请求提前公开。
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42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NOIP依职权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发明创造步骤)和工业实用性。常规审查周期约2至4年,通过PPH可缩短至1年以内。审查意见答复期限通常为2个月(可申请延期)。未按时答复或未提出实审请求视为撤回。
授权与公告:实质审查通过后,NOIP颁发专利证书,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告。公告后第三方可提出异议。
实用方案:须经实质审查,但创造性标准低于发明专利。审查周期较快,保护期较短,适合技术改进型产品。
外观设计:形式审查加实质审查,授权周期约6至12个月,保护期5年(可续展两次,最长15年)。
四、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方案:自申请日起10年。
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5年,可续展两次,每次5年,最长15年。
专利权人须每年缴纳年费(自授权日起算)。逾期未缴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否则专利权终止。
五、申请语言
NOIP官方语言为越南语。所有申请文件必须使用越南语。允许先以英语或其他语言提交,但须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补交越南语译文(不可延期)。逾期未补视为撤回。建议委托专业翻译或当地代理人准备译文,因术语准确性直接影响保护范围。
六、总结
越南专利制度与东盟标准接轨,是进入东南亚市场的重要节点。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质审查请求期限长达42个月,为企业提供充分决策时间,可通过PPH大幅加速;实用方案保护期10年,创造性标准较低,适合改进型产品;外观设计最长15年,形式审查加实质审查。企业应关注关键时限:PCT进入30个月、译文补交3个月、实质审查请求42个月、委托书补交1个月。强烈建议委托熟悉越南实务的当地专利代理人办理,以规避语言和程序风险。所有规定以NOIP最新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