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会议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

港口方面,以下几项费收免收:

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

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收费。

要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其他方面,还将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还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多个港口自一月份起,分两次自发减免集装箱库场使用费、集装箱重箱堆存费、港口作业包干费(转栈作业)部分、船舶供应服务费等多项费收。而港口收费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此次降费为政府定价,属港口代收,对各港口集团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国务院常务会议:

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

会议指出,

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好复工所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推动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和投递障碍,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

二要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

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来源:海歌天航贸风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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