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对外贸易往来过程中,很多产品的本身价值没有其运输中的费用高,所以对外贸易展开过程中,船公司thc收费标准和外贸产品销售方企业的利益是具有密切关联性的,对于这一类型的问题一定要做好关注,只有在这一层面不出现误差,产品销售整个链条中前期的营销计划预算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才会降低。

    对外贸易往来过程中,很多产品的本身价值没有其运输中的费用高,所以对外贸易展开过程中,船公司thc收费标准和外贸产品销售方企业的利益是具有密切关联性的,对于这一类型的问题一定要做好关注,只有在这一层面不出现误差,产品销售整个链条中前期的营销计划预算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才会降低。

    船公司thc收费标准是什么意思呢?其所说的是港务港建费等,如果用户对于这一类型的问题不了解,又没有足够的时间花费在这一类型问题中,可以找货代,货代会为用户详细的介绍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相关费用。

    通常情况下和其相关联的是fob港口的出口货,国际上有这样的阐述RC, like BAF, CAF, PCs, etc., is essentially a part of ocean freight. There are many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shipping company's transportation cost, such as fuel price (hence BAF), exchange rate (hence CAF), port congestion, loading and unloading efficiency, etc. In the name of surcharges, the shipping company can increase its income, in addition to giving the owner a false impression that it can't do so, and can reduce the payment of agency commission, because the shipping company pays agency commission only for freight, and the surcharges are not included. For FOB goods, ORC shall be paid by the consignee in principle。

    通过如上所述可知,了解thc首先要了解orc,获悉上述orc后,我们通过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进行了解可知,The operating expenses charged by the wharf to the shipping company, especially the loading and unloading expenses of the wharf.。这一类型的问题对于海外产品销售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对于大陆出口的fob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产品销售方要了解这一类型的问题,虽然约定俗成领域中thc相关费用的支出由产品买入方来进行支付,但事实上,如果是fob香港的出口货,往往会由产品销售方支付,这一类型费用开支原因很简单,香港没有码头费,国内的很多外贸企业销售产品时,会从香港码头出口,这也就意味着产品销售方企业的费用支出会稳步提升,由于在香港海运价并不是很高,但thc支出费用很高,因此这对于产品买入方是非常有利的。

    和海外用户沟通过程中,由于国内的一些用户对于这一类型的相关条款并不了解,所以在买入方企业签订协议时要求通过香港交货,一些国内外贸企业用户觉得这类一类型的操作模式不会对自身造成太大的影响,费用支出和原有的支付方式没有本质区别,所以往往会同意产品购入方的这一需求,并且在签署合同时将其列入条款之中,这就会导致后期阶段产品销售方无法获得相应的利润,由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没有重点关注到thc的区别,最终导致获付支出过程中相应的费用多由产品销售方承担,最终产品销售方在这笔交易中获得的收益额度明显降低,毫无疑问这种模式对于产品买入方是极为有利的,而通过这一类型的控制获得更多的收益,也通常是海外一些靠赚取差价谋生的企业经常使用的伎俩。

    通过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orc或者是thc,这些都是船公司获得更高运费收益的一种手段,作为产品销售方要明确的是哪一种模式能够有效降低自身的费用开支,哪些费用应该是由产品销售方承担的,而哪些费用是应该由产品买入方承担的,这些一定要了解透彻,只有如此才能够降低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但有一点也需要注意,企业所销售到海外啊的产品有足够高的利润,这种状态下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谈的,所有的产品销售以及买入合约都是自由协议的结果,因此在相应的费用承担方面也没有绝对性,既可以由销售方承担,也可以由买入方承担,最终由哪一方承担,完全是看在这一笔交易过程中是否有利可图,无论是任何问题,只要涉及利益问题都可以坐下来详谈,涉外贸易之中进口商和出口商都有各自的义务,虽然有些层面是约定俗成的,但也并不是说是完全不可以进行调整的。例如有些用户在和海外用户沟通过程中,总是对cIf报价问题纠结不清,买入方认为这一类型的报价不对,因为产品销售方将orc以及thc等费用进行了叠加计算,但销售方则认为如果不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计算,按照用户的利益需求在CIf中只包含海运费用,其他费用都包含在fob之中,会导致fob价格报的很高,产品销售方认为自己受到了影响,事实上,最终的利润如何,才是衡量各标准的主要模式,而其他相关费用计算的都是可以协商的,只要可以协商细节问题就没有必要纠结。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4639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