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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2020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10.9%反补贴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0%-30.7%反补贴税。2020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Glass Fibre Fabric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10.9%反补贴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0%-30.7%反补贴税。

    (商务部发布预警提示)

    与此同时,决定修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修改后税率为34.0%-69.0%,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

    ex 70193900

    ex 70194000

    ex 70195900

    ex 70199000

    TARIC编码为:

    7019390080

    7019400080

    7019590080

    7019900080

    本案补贴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5年1月1日-补贴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案件回顾】:

    2019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代表玻璃纤维织物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25%产量的生产商于2019年4月1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9年2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于2019年1月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附表一:涉案企业反补贴税率和修改后的反倾销税

    率表

    附表二:双反调查合作的企业名单

    附表三:反倾销调查合作、反补贴调查不合作的企业名单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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