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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二是具备海关监管功能的内陆港,是对现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功能整合和升级后,并赋予其全新的物流运行地位。本文对具备海关监管功能的内陆港作简要介绍。

    内陆港目前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广义的内陆港,即港口经营人在内陆设立的集中作业区域,提供港口服务业务,吸引内陆企业货源,采用国内运输方式完成内陆到口岸的运输,在口岸通过一体化等方式办理海关手续。对于此种方式,货物在内陆和口岸之间的物流属于非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无须办理监管手续。

    二是具备海关监管功能的内陆港,是对现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功能整合和升级后,并赋予其全新的物流运行地位。

    本文对具备海关监管功能的内陆港作简要介绍。

    问:内陆港的功能有哪些?

    01.海关监管功能

    出口企业在内陆港完成运抵、报关业务,海关对相关货物进行查验、放行,可实现出口货物在属地提前放行,减少企业在码头操作环节的相关工作。

    02.码头功能延伸

    内陆港系统与港口码头系统实现联网,监管货物在内陆港放行后,信息自动传输至码头生产系统,实现提前配载,为海铁联运货物提前预留舱位,降低因火车运行不稳定导致的用货风险。

    03.堆场功能延伸

    内陆港具备集装箱检验、维修、管理、堆存等功能,船公司可进驻内陆港,空箱提前调拨至内陆港堆存,企业根据出口计划,从属地提箱,在海关监管下将货物运至港口,实现“当日提、当日返”。

    问:内陆港的经济效益有哪些呢?

    01.企业综合成本降低

    企业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2天缩短为1—2个小时,每个集装箱可节省物流综合成本200元以上,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输成本、通关成本、时间成本,真正将“出海口”搬到了企业的“家门口”。

    02.通关放行便捷透明

    企业出口的货物运至内陆港后,无需等待即可快速办理查验放行手续,口岸海关原则上不再查验。

    内陆港与码头作业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海关放行对接码头配载作业,船运企业对接场站备箱,避免内陆企业出口货物集港困难和甩船的风险。同时海关优化监管模式,实现出口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借助铁路运输便捷安全优势,不再对商业封志完好的集装箱施加海关关锁,避免传统公路运输施、验封操作,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费用。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6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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