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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广泛讨论后,中国工信部于2017年6月29日公布了中国RoHS2 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草案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草案。中国RoHS2与欧盟RoHS2有所不同,前者豁免清单分组是基于6中有害物质的分类,且大部分有害物质并没有例外应用到期时间点。

    广泛讨论后,中国工信部(MIIT)于2017年6月29日公布了中国RoHS2 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草案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草案。咨询期已于2017年7月28日截止。

    拟定达标管理目录包含如下12类产品

    Ÿ   电冰箱Ÿ   空气调节器Ÿ   洗衣机Ÿ   电热水器Ÿ   打印机Ÿ   复印机Ÿ   传真机Ÿ   电视机Ÿ   监视器Ÿ   微型计算机Ÿ   移动通信手持机Ÿ   电话单机

    中国RoHS2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仍旧是通过两步法实施。第二步要求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必须符合6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的相关标准,并将根据合格评定制度审核产品是否合规,该评定制度目前仍在讨论中。

    考虑到当前的技术水平,适用于达标管理目录中产品的例外应用清单草案也同时向公众征求意见。拟定清单中包含39项例外应用,包括欧盟RoHS2附件III中的所有豁免,也包括欧盟RoHS2中于2017年5月到期的豁免。中国RoHS2与欧盟RoHS2有所不同,前者豁免清单分组是基于6中有害物质的分类,且大部分有害物质并没有例外应用到期时间点。值得注意的是,例外应用清单仅适用于达标管理目录中产品的合格评定,并不适用于中国RoHS2第一步中其他产品合规性审核。

    在当前阶段,所有管控的电器电子产品必须满足中国RoHS2第一步的要求,即,根据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提供恰当标识以协助消费者和回收工厂确认产品中限制物质的信息。近期,江苏检验检疫局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进口商品质量检验情况。发现无锡、太仓、镇江和苏州工业园等多个口岸多批次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因包含中国RoHS2的限制物质,但并未给出恰当的环保标识违反了中国RoHS2的规定并要求整改。下表总结了市场监测信息

    产品

    输出国

    未通过原因

    4 批医用超声产品(价值: 32.9万美元

    韩国

    无有害物质标识,在产品及说明书上均未标注汞、铅、镉等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

    54台网络摄像机

    日本

    既未标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产品随附材料中也未发现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等相关信息

    网络控制器

    美国

    没有标识铅、汞、镉等有害物质和环保使用期限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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