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要求BL上shipper 写他们的名字,可以吗?

林小姐2
外贸前辈们,
目前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英国客人给我们下了2个小柜的单,只付了20%的定金,合同写的是见b/l copy 付余款。
我们2个柜子已经完,如今货已经运输到港口,但是没想到最后客人在提单bl上要我们显示shipper 为他们英国公司的名字,要知道shipper 具有放货的权利,要是写了他们的名字,就可以在货物到国外之后他们自由放货,而我们却无权控制。因此我们是坚决反对更改客人名字为shipper ,但是他们执意要我们改,并且说他和我们签订的合同说明了,shipper 要显示他们的。

合同是他们的格式,密密麻麻写了2页的英文,由于和他们是第一次合作,我们只是希望拿下订单,以前也遇到客人的合同很多英文的,我们基本都会同意的,因为上面都是一些比较官方的条件,不会有太大关系,我们也没有仔细翻译,没想到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他们写了shipper 必须是他们的名字,这一点我们确实没有在意,好在这个订单只是他们发给我们电子版的,我们也是了一个章在文档上面,并没有盖章在原文件邮寄他们公室,而是发的电子版邮件过去。我知道合同只有原版的盖章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他们要求写他们名字在提单shipper 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我在给他的邮件中也和他说明了,并告知他不要总是把那个没有效力的合同拿出来,因为合同的所有条款都是他们自己写的,全是对他们有利对我们不利的条件,比如,他们说纸箱印刷要彩标,不干胶以及条形码,而我们始的报价已经说过是普通包装,不含彩色印刷,但是由于他们说是合同标明的,我们都按照他的要求印刷了彩色纸箱以及标贴和条形码等等,这些我们都基本是亏本了。由于第一次同这个英国客人合作,我们并不想赚钱,只希望不亏本要客人看看我们的产品就可以了,他们提出的所有条件包括样品不费等等我们都答应了,但是他们现在居然要求的过分,shipper 的名字还要写他们的,就是在提单上面没有体现我们的名字。这样我们就一点也没有对货物的控制权了。

外商要求bl上shipper,写他们的名字。正常shipper 应该是我们方的,他们应该在consignee 或者是notify中显示。我们是否应该同意他们的要求?

而且现在货已经在港口了,我们后天就要发货了,我也不想工厂有不到余款的损失,现在货要是拉回来工厂,除了产生托运费等等额外的费用,主要是产品即将会成为库存,这样也很不利于工厂。

我们工厂商量了下,想和客人签订一个协议,即提单上shipper 写他们名字可以,但是要他们和我们签协议,说明更改名称之后他们立即付余款。如果我们不到余款,必须在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电放,未经我们允许不得由他方私自电放。

不知道我们这样是否可以,我们确实不想显示shipper 为他们名字在提单上,但是客人在那边僵持着,我们也不知道是否要把货出口到英国?

希望各位前辈给小女子一个好的建议,在这里给前辈行李了。谢谢
2013-09-10 2274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7)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正常情况下提单上的shipper应该是实际承运人(您的公司),而英国客人可以在consignee 或 notify上显示。如果客户执意要求更改提单,请务必要谨慎考虑,因为这将意味着您将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客户沟通,解释您的担忧,并做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如果客户坚持更改提单,他们必须立即付余款。同时,规定未经您允许,客户不得私自电放货物。此外,建议您尽快与国际货代和船公司联系,向他们咨询关于此问题的具体法规和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保证货物安全出口。
2023-06-26
追问:
  • Hagop
    hi ,感谢回复。
    正本的MBL 是不是指 提单?MBL 就是BL 吧。
    您说“就算SHIPPER 是他们的 ,不能再目的港提货。”
    “提单也不能出SEA WAYBILL 否则货就是别人的了。”
    这里不大明白?我们的提单BL  和您说的SEA WAYBILL  是否是一样的功能,客人要求电放,以前都是给客人发邮件BL copy 就可以要求付余款了,现在电放也涉及不到正本的提单啊,那我们拿到提单还有什么作用吗?

    谢谢
    2013-09-20
  • Leo
    不能发,把货拉回来吧,免得产生更大的损失。。。。。
    2015-08-05
  • Lynn13
    回复 #5 sundyja 的帖子


    SEA WAYBILL的话 谁是发货人货物就是谁的,拥有货物的所有权。等同于电放你可以这么理解


    学习了,之前还真不知道,有这个区分。
    2013-10-19
  • danny5
    SEA WAYBILL的话 谁是发货人货物就是谁的,拥有货物的所有权。等同于电放你可以这么理解
    2013-10-19
  • danny5
    如果到余款了,客户的条件答应无所谓的。

    如果没到,不用想了果断拒绝。
    问都不用问, 客户指定货代,发货人又是客户,你觉得靠谱不?指定货代-发货人是你们都不一定安全,更何况是客户。
    2013-10-18
  • wang.fh
    我们也有过Shipper 处打客人名字的,没问题的
    2013-10-13
  • 林小姐2
    shipper写谁的名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让他先付款,在把正本提单给他
    或者说SHIPPER写客户的名字是可以的,我们都这样
    2013-10-12
  • nan.wang
    出HBL,先出贵司的抬头,到货款后,改为客人的抬头,提单电放。
    2013-10-12
  • danny5
    坚决不妥协.想想客户要改的原因.
    2013-10-11
  • TOM.Ling
    不能发,发了你就有问题了,到时候嗯嗯
    2013-10-10
  • 林小姐2
    我是要他们付钱啊,说了好多次了,但是他们似乎不想现在付,我们的货现在码头了----明天就要运输了。我都不想运过去了,想把货拉回工厂。怕到那边连余款都不到。
    好像听说正本可以,他们没有正本就提不到货。不管写发货人谁名字。
    2013-10-10
  • Cherry17
    我查了查,MBL是由船公司出具的提单,俗称“海单”,安全性最高,但是由于货代出海单的话没有什么利润,所以一般货代不出海单。

    那我可以要正本的MBL,而不是电放,这样要求客人必须拿到我们的正本提单才可以提货,不管shipper的名字是谁,都无所谓的。

    只是要客人接受正本而不是电放就可以了吧。
    2013-09-21
  • wang.fh
    协商好了,要他付余款再发出去,要不然到时候货到了他们要找理由扣钱怎么。总之不能太相信他们,钱没到手之前。
    2013-09-20
  • danny5
    hi ,感谢回复。
    船公司是客人自己指定的,我们是FOB出货。
    就是的船公司要我谨慎的写shipper名字,我觉得船公司不大像和他们勾结。
    那我同意改名字啊。
    2013-09-19
  • Hagop
    现在能无单放货,又法律效应的 只有巴西政府,其他的货如果 你是正本的MBL且MBL在你手上的话,就算SHIPPER 是他们的 ,不能再目的港提货。而且你合同也指出 看到COPY后 支付百分之80的余款,你提单也不能出SEA WAYBILL 否则货就是别人的了。若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信我
    2013-09-19
  • wang.fh
    楼上的。假如是你找船公司定的舱位,你可以控制。 SHIPPER 改为对方,没问题的。
    2013-09-18
  • 这个你应该可以问问你们的货代,一般像我们出口,都是出的二层单,最终的提单上显示的SHIPPER 和CONSIGNEE都不是我们,而是中间商和最终客户,但是正常来说指定货代那边也必须得到你的保函和中间商的保函才能放单,反正我们是这样的,不知道你们出口英国是怎么个操作法。
    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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