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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加工贸易企业可按规定集中办理内销征税,不再实行保证金管理。办理内销征税需注意的事项: 1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后,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什么是加工贸易集中内销征税?

    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哪些企业可以办理集中内销征税?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H账册企业)、区外联网监管企业(E账册企业)按各自原有规定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区外非联网监管的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按本公告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

    温馨提醒:可查看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

    ·小知识点: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呢?·

    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

    ①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

    ②有逾期未报核加工贸易手册的;

    ③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如何办理集中内销纳税手续?

    需事先向海关提交《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备案。

    企业办理内销集中纳税,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加工贸易企业可按规定集中办理内销征税,不再实行保证金管理。

    办理内销征税需注意的事项:

    1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后,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2手册企业按月内销不能跨月;以企业为单元企业按月内销不能超过次月15日;如果是按季度,则不论什么企业都要在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

    3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商品中如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当取得相应许可证件后,向海关办理内销集中申报手续。

    以上事项多多注意哟!

    那是不是成为内销集中纳税的加工贸易企业可终身享用此等便捷政策呢?集中精神注意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终止内销集中纳税:

    1企业涉嫌走私、违规,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

    2企业一年内月实际内销征税金额超过月计划纳税金额两次及以上,未及时到海关办理相应手续的;

    3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后,未经海关批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的;

    4企业手册到期未及时办理报核手续的;

    5因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的;

    6失信企业 ;

    7企业自主申请终止资格的。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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