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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预计ECHA将于2023年12月公布RAC和SEAC的最终意见并提交至欧盟委员会,一旦意见被欧盟委员会采纳,在之后1至2年内,该项限制要求将以REACH法规附录XVII限制要求的形式出台。欧盟REACH法规条款69至73不适用。

    近日,根据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官网公示的信息,此前受到各方关注的针对双酚A和其他对环境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的双酚类物质及其衍生物的限制提案的公众咨询已启动,按计划将于2023年6月22日结束。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以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将根据在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对该提案进行评估并制定意见。预计ECHA将于2023年12月公布RAC和SEAC的最终意见并提交至欧盟委员会,一旦意见被欧盟委员会采纳,在之后1至2年内,该项限制要求将以REACH法规附录XVII限制要求的形式出台。

    物质信息

    双酚,HO - (R1) - R2 - (R3) -OH,列于附录X及其盐中。R1和R3是苯基,其任何环位置上含有任何取代基。R2是未取代的,或含有任何取代基,或其另一个桥接单元含有不指定取代基的亚甲基。

    如果其他双酚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则可将其添加到附录X中:

    ▪ 根据欧盟REACH法规条款57和59,由于其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特性,已被确定为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

    ▪ 在欧盟法规(EC) No 1272/2008附件VI第3部分中被分类为环境类别1的内分泌干扰物质。

    ▪ 根据生物灭杀剂法规(EU) No 528/2012,被确定为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 根据植物保护产品法规(EC) No 1107/2009,被确定为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附录X内容如下

    1、物质名称:双酚A

    4,4’-isopropylidenediphenol;

    bisphenol A (BPA)

    CAS编号:80-05-7

    EC编号:201-245-8

    2、物质名称:双酚B

    4,4'-(1-methylpropylidene)bisphenol;

    bisphenol B (BPB)

    CAS编号:77-40-7

    EC编号:201-025-1

    3、物质名称:双酚S

    4,4'-sulphonyldiphenol;

    bisphenol S (BPS)

    CAS编号:80-09-1

    EC编号:201-250-5

    4、物质名称:双酚F

    4,4'-methylenediphenol;

    bisphenol F (BPF)

    CAS编号:620-92-8

    EC编号:210-658-2

    5、物质名称:双酚AF

    4,4'-[2,2,2-trifluoro-1-(trifluoromethyl)ethylidene]diphenol;

    bisphenol AF (BPAF)

    CAS编号:1478-61-1

    EC编号:216-036-7

    提案建议管控要求

    1.混合物和物品中浓度等于或大于10 ppm(0.001%,按重量计)则不得投放市场。该限值是指各混合物和物品中存在的受此项限制的所有物质的总和。

    2.第1段不适用于附录X所列双酚以共价结合于任何类型的基质的混合物和物品(例如通过作为交联剂的作用)或用作制造聚合物的中间体的混合物和物品,以及

    i.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内的合理和可预见的使用过程中,可以排除与任何形式的水介质的接触,或

    ii.在整个使用寿命内,各混合物和物品中的迁移限值不超过0.04mg/L。迁移测试的条件见附录Z。

    3.第1款和第2款自【法规生效日期 + 18个月】起适用于附录X的条目1至5。具体的豁免列于附录Y。

    4.附录X和Y应按照欧盟REACH法规条款133(4)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欧盟REACH法规条款69至73不适用。

    附录Y提议的豁免内容如下

    1用途:回收再利用的纸张

    提议的豁免:78个月内,浓度限值为150ppm。

    2用途:氟橡胶

    提议的豁免:10年内,浓度限值为150ppm。

    3用途:聚碳酸酯(PC)和聚碳酸酯基的混合物

    提议的豁免:浓度限值为150ppm。

    4用途:环氧树脂

    提议的豁免:投放市场的使用固体和半固体环氧树脂制造的物品的浓度限值为65 ppm。消费者用环氧树脂混合物的浓度限值为1 ppm。

    5用途:皮革制品和皮革鞣制用的混合物

    提议的豁免:5年内,浓度限值为500ppm

    杭美建议

    双酚类化合物通常被用作中间体用于制造聚合物和聚合物树脂,如聚碳酸酯塑料、环氧树脂和硬化剂。它们还用于热敏纸、油墨和涂料、粘合剂、纺织品、纸张或纸板。工业用途预计会导致相对较低的暴露,而专业和消费用途可能会导致较高的暴露。许多双酚类物质具有内分泌干扰及生殖毒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均有严重影响,目前三种双酚类物质(双酚A、双酚B和4,4'-(1,3-二甲基丁基)二苯酚)已被确定为SVHC高度关注物质!

    随着REACH法规限制篇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杭美检测(HQTS-QAI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关注进口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开展供应链调查,做好产品质检工作,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规避出口产品违规风险。

    杭美检测(HQTS-QAI)实验室拥有专业的检测技术团队,精通各国相关法规标准,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应对各国法规!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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