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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2023年3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模式试运行的公告》。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自2023年4月10日起,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和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在全国海关试运行,即使用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替代出口货物电子底账系统用于办理出口货物申报前监管业务。

    2023年3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模式试运行的公告》。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自2023年4月10日起,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查检系统)和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以下简称“云签发”)在全国海关试运行,即使用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替代出口货物电子底账系统(原e-CIQ系统)用于办理出口货物申报前监管业务。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属地查检电子底账申请企业端模块吧!

    属地查检电子底账申请企业端基本情况

    1// 系统说明

    ✔系统环境:建议使用操作系统 Windows7或10(32位或64位操作系统均可)。

    ✔浏览器 :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或者IE9以上微软浏览器。

    ✔登录网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zllp.myyxxx_.=scd?x=svkx_osy)。

    ✔登录方式:可以使用用户名、口令方式登录,也可以使用电子口岸IC卡登录。

    2// 登录系统

    ✔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中,选择“货物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进入申报界面后,重点来了,“属地查检”是全新的功能模块,今后企业将通过该模块向海关提交出口货物电子底账申请。

    3// 电子底账申请

    ✔属地查检电子底账申请与之前使用的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在数据项、录入规范等基本保持一致,但仍有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企业在使用属地查检申请电子底账时,需重点关注:

    ①企业编号填报调整。申请单位、发货人和生产单位须录入海关备案编码,不要录入检验检疫编号,否则电子底账在出口报关时将无法使用,需重新申报,将会影响通关效率。

    ②所需证单填报调整。所需单证一栏必须勾选电子底账,否则无法生成电子底账。

    ③海关机关代码填报调整。申请受理机关、领证机关、口岸机关、目的地机关应录入或选择四位海关关区代码,不要录入出口货物电子底账系统(原e-CIQ系统)的六位机构代码。

    实用TIPS

    ✔若此前未从事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或不熟悉福州海关关区代码的企业,这里分享一个小技巧,可以在任意一个机关栏目(如申请受理机关)中输入数字“35”(福州海关关区代码前两位),便可以快速查找对应海关关区代码。

    4// 检验检疫编号

    ✔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检验检疫编号,属地查检电子底账申请生成的检验检疫编号较之前也有变化,具体如下图。

    小编有话说

    ✔如需进一步了解更详细资料,您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在服务支持-用户手册中下载详细的属地查检应用操作手册。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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