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其特征在于:

1.信封备注:重要信件请务必送达

2.信封右下角印有: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备案机构(较大字体)

3.商标到期续展缴费通知函:“以上商标已进入商标续展期......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的,注销该注册商标。如到期不办理商标续展手续,贵单位的注册商标不但被国家商标局注销......”。

.......

无锡梁溪市监局接到无锡市监局转送材料,经检索,涉及的**号、**号商标均未达到法定续展期时限。随机抽查2022年6月9日在当事人住所现场查获的待寄邮件的涉案**号、**号商标进行检索,上述两个商标也未达到法定续展期时限

其中,当事人2019 年至2021年上半年主要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为主,邮寄信件为辅。2021 年下半年至2022年6月主要以邮寄信件为主,累计发信15000封,成功代理128家

不懂就问,15000封信成本大概多少?

不懂再问,不到1%的成功率是高还是低?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章来源:知产库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2066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