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而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两大区别:

1、商标注销后是可以重新申请的,但是商标撤销是不能的

2、商标注销是主动行为,商标撤销则是被动行为

商标撤销的情况:

1、使用不当撤销商标

2、注册不当撤销商标

3、争议撤销商标

商标注销的情况:

1、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3、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

综上所述,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啊~所以大家不要再搞混了呦。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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