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象形图)安排的先后顺序
属于《联合国规章范本》规定范围的物质和混合物,物理危险符号的先后顺序应遵循《联合国规章范本》的规则。在工作场所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可要求使用物理危险的所有符号。对于健康危害,适用以下先后顺序原则:
(a) 如果有骷髅和交叉骨,则不应出现感叹号;
(b) 如果有腐蚀符号,则不应出现用以表示皮肤刺激或眼刺激的感叹号;
(c) 如果出现呼吸道致敏的健康危害符号,则不应出现用以表示皮肤过敏,或表示皮肤刺激或眼刺激的感叹号。
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如果是物质,应提供化学名或通用名、美国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及其他标识符。如果某种物质按GHS分类标准分类为危险化学品,则应列明包括对该物质的危险性分类产生影响的杂质和稳定剂在内的所有危险组分的化学名或通用名、以及浓度或浓度范围。
1、若产品非纯物质,其理化数据、毒理学数据及生态学数据均需通过实验才可获得;
2、若产品的分类结果需通过相关附加试验进行,则要先进行试验,获得相关数据后才能继续完成报告;
3、MSDS编写时需提供产品中所有组成成分(百分含量),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MSDS相关法规中并未对商品类产品有明确要求,但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提供商品类的MSDS,提供产品信息时,商品类需提供产品组成及各零部件的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