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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跨境电商试验区范围在不断扩大,此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两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第一批于2015年3月批准设立,仅有杭州一个城市。201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目前,已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13个。此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延长的试点城市范围同样在扩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使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更大效用;决定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会议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增加国外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加快建设“海外仓”和全球营销网络,打造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跨境电商试验区范围在不断扩大,此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两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第一批于2015年3月批准设立,仅有杭州一个城市。201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目前,已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13个。

    此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延长的试点城市范围同样在扩大。商务部发布信息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试点城市从原有的10个变为15个

    近年来中国进口零售跨境电商平台相继成立,在激烈竞争中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中国进口零售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稳步增长,进口零售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占比将不断提升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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