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类危险品的规定有哪些:

6.1 项 毒性物质: 这些物质在吞食、吸入或与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或损害人类健康;

6.2 项 感染性物质:这些物质是已知或有理由认为带有病原体的物质。病原体是指可造成人或动物感染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等)和其他媒介,如病毒蛋白。

6.1 项(毒性)物质特殊规定

与食物隔离

标明或已知为毒性(包装类别I、II、III)的物质与标明或已知为粮食、饲料以及供人或动物食用的其他食物的物质,不得装在同一铁路货车、卡车、船舱、飞机隔舱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中运输。对于包装类别II 和III 的物质,如果令主管部门满意,即:包装和隔离能足以防止粮食、饲料以及供人或动物食用的其他食用物质不受污染时,允许放宽这一条件。

货物运输单元的消毒

装运过标明或已知为毒性(包装类别I、II、III)物质的铁路货车、卡车、船舱、飞机隔舱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再次使用前,应进行污染检查。被污染的铁路货车、卡车、船舱、飞机隔舱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在污染没有清除之前,不得再次使用。

6.2 项(感染性)物质特殊规定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通晓有关感染性物质的包装、标签、运输及托运单据的全部适用规章。承运人应根据现行的规则,验收并迅速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如果承运人发现标签或单据中有任何错误,应立即通知发货人或收货人,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损坏或泄漏时应采取的措施

负责运输装有感染性物质包装件的人如发觉包装件损坏或泄漏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 避免碰到包装件,或者尽量少接触;

(b) 检查相邻的包装件是否被污染,并把任何可能已被污染的包装件放在一边;

(c) 通知有关的公共卫生当局或兽医当局,并提供有关可能有人员受到污染的任何其他过境国的资料;

(d) 通知发货人和/或收货人。

货物运输单元的去污

用于运输感染性物质的铁路货车、公路车辆、船舱、飞机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的货舱,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物质泄漏,方可重新使用。如运输过程中发生感染性物质泄漏,货物运输单元在重新使用前应去污。去污可采用任何使泄漏的感染性物质确实失去活性的方法。

二、深圳的危险品MSDS哪里做:

1、可由工厂企业自己编制完成,不需要CNAS资质,但制作人员需对MSDS相关法规十分熟悉,切勿随意从网上复制不合规的内容;

2、询问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许多供应商在完成产品或原料的生产后一般会制作好相应的MSDS,如果MSDS符合当前最新法规,即可直接拿来用;

3、各个城市的海关技术中心和化工研究院也可以提供MSDS办理,在咨询的时候多对比专业性和费用;

4、向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申请MSDS编制,比如临安科达认证在这个领域深耕十多年,熟悉编制各个法规各个标准的MSDS,法规和产品经验都颇为丰富。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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