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葡萄牙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葡萄牙商标异议的官方管理机构为 葡萄牙工业产权局(Instituto Nacional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简称INPI),其职责包括:

1、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形式审查;

2、公告通过初步审查的商标;

3、直接受理并裁定商标异议案件(异议全程在INPI行政程序内完成,无需进入司法程序,除非后续上诉);

4、作出异议成立或驳回的行政决定。

对INPI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里斯本上诉法院(Tribunal da Relação de Lisboa) 提起行政诉讼。

二、葡萄牙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葡萄牙采用 “先公告后异议” 模式,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公告期触发:经INPI初步审查合格的商标申请,将在 《工业产权公报》(Boletim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BPI) 上公告。

2、异议窗口:公告之日起 2个月 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向INPI提交书面异议申请(oposição)。

3、绝对刚性期限:该2个月期限 不可延长,逾期提交的异议无效。

4、欧盟商标联动:若异议基于欧盟商标(EUTM)的在先权利,异议人可选择向INPI提出异议,或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起欧盟层面的异议程序。

三、葡萄牙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异议必须基于葡萄牙《工业产权法典》(Código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第242条规定的法定理由,分为 绝对理由 和 相对理由:

(一)绝对理由

针对商标本身的缺陷,包括:

缺乏显著性(描述性、通用名称等);

违反公序良俗或具有欺骗性;

包含受保护的国家标志、国际组织徽记或官方认证标识;

仅由商品功能形状或技术效果形状构成。

(二)相对理由

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形,主要包括:

1、在先注册商标权冲突:

与在葡萄牙已注册的商标(或优先权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指定商品/服务相同或类似,可能导致公众混淆。

与在葡萄牙享有声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其注册可能构成搭便车或不正当损害。

2、在先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但尚未注册的商标冲突(优先权保护)。

3、未注册驰名商标:符合《巴黎公约》条件的未注册商标,在葡萄牙已具备驰名度。

4、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设计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需在葡萄牙境内具备知名度)、地理标志等。

5、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注册被代理人的商标。

6、恶意注册(如以阻碍竞争对手为目的的囤积性注册)。

四、葡萄牙商标异议流程

葡萄牙商标异议程序遵循 “书面审理为主、听证为例外” 的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1、提交异议:

异议人(或委托代理人)在2个月异议期内向INPI提交 异议申请书,需列明被异议商标、异议理由、法律依据、异议人身份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证据(如注册证书、使用证明、知名度报告等)。

需缴纳官方费用(2024年标准:单类别商标异议费为 150欧元)。

2、形式审查:INPI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异议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如期限、费用、基本要素)。

3、通知被异议人:INPI将异议材料送达被异议人,并要求其在 2个月 内提交答辩(可申请延长1个月)。

4、答辩与补充证据:

被异议人可提交书面答辩及反证;

INPI将答辩材料转交异议人,异议人可在 1个月 内对答辩内容发表意见或补充证据。

5、INPI实质审查:

INPI基于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特殊情况下可依职权或应请求召开听证会(较为罕见)。

6、作出裁定:INPI在材料齐备后 12-18个月 内作出 异议成立(驳回被异议商标注册)或 异议不成立(核准注册)的行政决定,并书面通知双方。

7、上诉救济:

任何一方不服INPI裁定的,可在收到决定后 2个月 内向 里斯本上诉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可要求INPI补充材料或重新审查,全程可能延长 1-2年。

五、葡萄牙商标异议周期

葡萄牙异议程序整体效率高于欧盟平均水平,但受案件复杂性及上诉程序影响:

1、行政阶段(INPI):

从提交异议到收到裁定通常需 18-24个月。

若双方快速提交材料且无延期,最短可压缩至 12个月。

2、司法阶段(上诉):

行政诉讼平均耗时 12-24个月,复杂案件可能更长。

3、和解影响:

双方在答辩期内或补充证据阶段达成和解(如签署共存协议、修改商品范围等),可随时申请终止程序,大幅缩短周期。

关键注意事项

1、语言要求:所有材料需以 葡萄牙语 提交,非葡语证据须附经认证的翻译件。

2、证据优先:

在先商标的注册证、使用记录(尤其在葡萄牙的实际使用证据)、市场调查报告、广告支出等可作为核心证据。

对未注册商标主张权利的,需提供其在葡萄牙境内知名度的充分证明(如市场份额、媒体报道等)。

3、专业代理:建议委托熟悉葡萄牙法律的当地律师或商标代理人,以确保程序合规及策略优化。

4、欧盟商标的交叉影响:若被异议商标为欧盟商标(EUTM),需优先评估是否通过EUIPO程序解决争议(覆盖全欧盟),但葡萄牙本地程序仍可作为补充手段。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90976

深圳市壹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318716427
微信:
13318716427
邮箱:
1002051774@qq.com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壹方知产,您身边的全球知产管家!专注知识产权行业近10年,一站式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侵权和解等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