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健康与福利A.动物健康与生物安全性(所有生产系统)
审核条款
4.1:养殖场应制定一份可操作的动物健康管理计划或操作手册,该计划或手册罗列了实施指南中所列的要素,并经水生动物健康专家评审和批准。
4.2:养殖场的操作生物安全计划中应详述生物安全控制,力争预防引入病原体和疾病,预防病原体和疾病在养殖场内或向周边养殖场传播。计划中应包括实施指南中所列元素。
4.3:养殖场员工应接受生物安全规程相关培训并遵守规程内容,访客也要遵守规程内容。
4.4:养殖场应从饲料生产商处获得其确保所提供的饲料中不会有与所养殖品种同属的蛋白质来源的书面保证(分子量1万以下的蛋白质水解物除外)。
4.5:如果养殖场10平方公里范围内,还有3个以上水产养殖设施(孵化场、养殖场、加工厂)与其共用地表水体,其应启动或参与“区域管理计划”,以协调与邻近区域的生物安全措施,无论邻近区域是否获得BAP认证。除非已有记录在案的疾病风险评估确定了各区域之间的疾病传播风险较低。实施预防和保护是控制病原体及疾病传播的两种普遍方法。预防的目标是通过饲养的最佳管理操作规范,管理饲养环境,尽量减少养殖水生动物的压力,从而减少疾病的易感性。关键方法是使用满足营养需求的高质量饲料,且在不会造成压力的密度下进行饲养,以把水质保持在水生动物的耐受范围内。保护(生物安全)的目标是限制病原体进入养殖场。控制病原体进入的方法包括使用无病的幼体或后期幼体进行养殖、进行疾病监测、使用无病原体的水、卫生操作规范(例如消毒)、全进全出的养殖及收获模式,以及病毒载体控制。动物健康管理计划《动物健康管理计划》是一份为了保护水生动物健康以实现其生产潜力而实施的活动和做法的实践指南。动物健康管理计划应该与生物安全和福利计划相联系。
一份养殖场特有的书面动物健康管理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要素:
水质管理条例,以保证水质在水生动物耐受范围内—包括曝气、水交换、石灰、施肥等。
喂养条例,说明养殖场为满足水生动物在每个生命阶段的营养需求而采取的措施。
定期疫情监督和养殖场健康状况监察。定期的健康监测是水生动物健康和福利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提供了一个早期预警检测系统,可对疾病暴发做出快速反应。应该定期观察水生动物的行为和福利。正常运转的疾病监控应从健康监控记录保存系统得到证实。该计划应该说明用以支持传染病监测的可用诊断能力(养殖场和合作实验室)。
用以评估预期疾病发病率的疾病诊断技术。
一旦疾病爆发,要遵循疾病控制程序。程序应该考虑一个宽泛选择,包括接种疫苗、隔离、治疗处理和处理方式(如药用饲料、药浴或浸泡等)和人道处理(安乐死)。步骤还要包括如果出现国际兽疫防治组织中列出的或当地法规要求的疾病类型,应向主管当局进行报告。该程序还应该考虑相关措施以应对疾病可能造成大规模死亡的紧急情况。为了证明《动物健康管理计划》可行并能达成目的,养殖场应保持或能够获取定期更新相关方面的记录,其包括水质监测、喂养、水生动物健康和行为、每日死亡率、疾病暴发和鱼药使用、治疗性化学品或消毒剂的使用。
当存在有效疫苗时,应有相关条例对引入养殖场的养殖动物进行接种,以预防疾病。BAP认证辅导,BAP认证培训,广东BAP认证,浙江BAP认证,惠州BAP认证,上海BAP认证
应该每年评估一次动物健康管理计划,以评估是否符合计划的要求、是否有效实现改善健康和提高存活率的目标,以及文件和记录是否充分。应该指定一名养殖场员工担任动物健康管理计划的管理者,负责实施健康计划,并维护记录系统和培训员工。健康计划管理者应由专业的水生动物兽医或其他训练有素的专家担任。专职兽医应该指导健康监测方案的实施,并进行健康检查和处方治疗。生物安全计划在水产养殖方面的生物安全包含所有的最大可能性减少水生动物疾病的引入和传播的规范、活动和方针。水产养殖中的生物安全涉及多个层面的治理,从国际层面(如国际兽疫防治局引进和传播条例)到国家层面(立法控制),再到养殖场层面。每个养殖场都要对养殖场内的生物安全负责。适当的生物安全控制措施会减少疾病病原体的引入和在养殖场内部扩散传播的风险。生物安全计划应该与养殖场动物健康和福利计划总体呼应。
一份养殖场特有的书面生面安全计划应至少包括:
识别养殖场周围区域的养殖物种可能的传染病风险。
识别进出点和建立关键控制点,如动物和设备的流动及访客的通道。
采取主动控制措施,预防疾病通过人和设备的移动带来的引入和传播。包括,新物种引进、日常养殖以及水生生物在养殖场内部的移动。养殖水生动物的健康检查和证书应该被用来证明已引入的水生动物的批次没有疾病。
采取主动控制措施以防止由人群和设备移动引起的疾病引入和扩散传播。计划应该建立对动物和人员流动追踪的程序,如通过建立访客日志和交货日志。
对设备和人员的卫生规程和标准。
如果在养殖场进行屠宰,遵循相关程序妥善盛装或处理通过加工产生的血水和其他污水的程序,使它们不能污染环境或存在生物风险。为证明《生物安全计划》是可操作且适合目的的,养殖场应定期更新记录,并跟踪水生动物从育苗场到加工厂的活动(见追溯性章节)。应该保留和汇编所养生物健康检查记录和证书。应该保存人员、设备和车辆移动的日志。应该卫生处理、消毒事件日志。应该每年评估一次生物安全计划,以评估养殖场是否符合计划的要求、是否有效实现改善健康和提高存活率的目标,以及文件和记录是否充分。应该指定一名养殖场员工担任生物安全计划的管理者,负责实施健康计划,并维护记录系统、培训员工和让参观者了解他们在实施生物安全措施方面的作用和责任。
培训生物安全计划管理者将负责养殖场工人在以下方面的培训:
1)水生动物养殖规范,提供有利于生物良好生长和生存的低密度环境;
2)识别当疾病发生时养殖场生物体可能出现的异常行为和外部体征,
3)疾病报告和通知程序,
4)疾病爆发时工人的责任,以及
5)工人流动对于疾病传播方面的影响。培训日志应该由生物安全计划管理者保存,并在审核期间予以审核。区域管理尽管BAP标准的大部分内容是设法解决单个养殖场层面产生的影响,而往往并不涉及在多个养殖场层面产生的累积影响。该累积影响对于相邻养殖场(无论BAP认证与否)之间的疾病传播尤其重要。水产养殖区或临近地区应该为无疾病区。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疾病风险管理,合格的养殖场必须在审核后的一年内做出诚挚的努力,发起或参与区域管理计划,以协同进行疾病监测、控制以及其他生物安全活动。如果养殖场能够通过经由具有资质的独立水生动物疾病专家进行的正式疾病风险评估,证明养殖场之间的疾病传播风险较低,则其可获得豁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