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出海,商标注册是关键一步,当你兴致勃勃推进海外商标注册,却突然收到异议通知,无疑是出海路上的一记“当头棒喝”。商标异议不仅可能导致注册失败,还可能影响海外品牌布局,错失市场窗口期,甚至引发后续侵权纠纷。
今天,小微为大家梳理如何应对商标异议,并厘清核心市场应对异议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通过初步审查之后,会进入一定期限的公告期,任何第三方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可能损害自身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在官方规定的“异议期”内,向商标审查机构提出反对该商标注册的请求。不同国家的商标法虽有差异,但异议理由相对统一,主要集中在以下6类:
· 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
· 商标缺乏显著性;
· 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但已使用的商标;
· 侵犯他人在先知识产权;
· 商标申请超出核定商品/服务范围;
· 商标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禁止性规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通知转达给被异议人,并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通知起规定期限内针对此异议进行答辩。商标局会组织异议双方进行审查最终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裁定。
二、如何应对商标异议
客观来说商标被异议存在很多情况,如果被异议人的理由和证据是真实有效的,能支撑异议答辩,是可以通过积极应对,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确保商业品牌在市场中的继续发展。
无论在哪个国家遭遇商标异议,都可以参考以下核心流程来应对:
01分析异议理由
收到异议通知后,首要任务是通过官方文书明确异议方的核心主张,梳理异议方提交的证据链条,判断其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后续答辩奠定基础。
02时效内锁定答辩窗口
各国对异议答辩的期限要求严格,逾期未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商标申请。
03准备充分证据
根据异议理由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答辩逻辑,且所有证据需符合对应国家的形式要求。
04善用其他救济途径
很多国家还提供复审或诉讼等救济渠道,若异议成立,有需要的可考虑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救济程序,也有机会扭转局面。
三、不同国家答辩期限及注意事项
异议期为公布后30天内,异议人可向TTAB提出延长异议期限。在2025年9月4日及以后发出的TTAB启动令,美国商标异议答辩期限为60天。
美国高度重视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因此在答辩中提交的证据必须真实、清晰,能直接证明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
欧盟商标异议由EUIPO统一处理,异议期为公告后3个月。异议被正式提起,EUIPO会启动为期2个月的“冷却期”,旨在鼓励双方自行谈判和解。如果双方在此期间达成和解,如申请人同意限制商品/服务列表或异议人撤回异议等,那么程序将终止。若未能和解,则进入对抗性的证据交换阶段。
冷静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异议人可提交进一步的事实陈述、证据材料及意见,以支持其异议理由。EUIPO会将异议人提交的材料转送给商标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异议人的材料后,有2个月的时间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以反驳异议人的主张。
另外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若异议成立导致欧盟商标注册失败,可在无冲突前提下将申请转化为单个成员国商标申请,避免前期投入完全作废。
自2025年7月22日起,KIPO公告后异议期限从2个月缩短为30日。被异议人则在接到答辩通知1个月内对该异议进行答辩,答辩允许延期1次。KIPO将在8至12个月内,根据异议人的抗辩内容作出裁决。
异议期在商标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异议人还可以申请延长4个月的时间提交异议声明。被异议人必须在收到官方异议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异议答辩,并同时抄送异议人。
在商标异议阶段,任何一方的证据必须以宣誓书或法定声明的方式提交给商标注册处。
以上就是小微对商标异议处理方法的介绍。商标异议并非“终局判决”,而是对品牌权利的一次“合规检验”。面对异议通知,慌乱放弃只会错失品牌保护的机会,把握时效节点,积极应对,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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