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设备的检验检疫流程是怎样的?
进口旧机电设备的检验检疫,核心是“装运前检验(CCIC)→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后续监管”四步闭环,全程围绕安全、环保、卫生、一致性四大核心。
一、前期判定:是否需要装运前检验(M)
不是所有旧机电都要做装运前检验,先查清单:
需强制CCIC: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
免CCIC:列入表3(低风险,仅需口岸+目的地检验)。
禁止进口:列入表1(代码“6”),不得进口。
二、进口旧机电设备第一步:装运前检验(境外预检,核心前提)
必须在货物启运前在境外完成,未做将退运。
1.申请与受理
办理平台:→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核心材料:
合同、INVOICE、设备清单
铭牌照片、技术说明书、维修记录
出厂年份、使用年限、成新率证明
2.进口旧机电设备现场检验内容
一致性核查:品名、型号、序列号、数量、新旧状态与单证一致
安全检验:电气(接地、绝缘)、机械(防护、急停)、安全标识
环保检验:不含石棉、铅、汞等违禁物;噪声、排放达标
功能检验:开机运行,确认基本功能完好
三、进口旧机电设备第二步:口岸报检与查验(到港后)
1.报检(通关申报)
必备单证:
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
《装运前检验证书》(需CCIC的)
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3C/免3C(电气类)
申报注明:旧/USED、出厂年份、使用年限
2.进口旧机电设备口岸查验(海关现场)
资料审核:单证齐全、信息一致
外观核查:包装完好、无残损、铭牌清晰
开箱抽查:核对型号、序列号、新旧状态
禁夹带:无固体废物、违禁品
合格:放行,转目的地检验;不合格:退运/销毁
四、进口旧机电设备第三步:目的地检验
货物放行运至工厂后,属地海关必检。
1.检验内容(全项目)
一致性核查:与单证、CCIC报告完全一致
安全检验:
静态:电气绝缘、接地、防护装置、警示标识
动态:开机测试,运行稳定性、安全功能有效
环保卫生:噪声、粉尘、辐射、能耗达标;无卫生隐患
性能验证:精度、功率、产能等符合合同要求
2.结果处置
合格:签发《检验检疫证明》,方可使用/销售
不合格(安全/环保):责令退运/销毁
不合格(一般):海关监督下整改→重检→合格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