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尚未公开时,供应链企业应先建立产品外观、设计来源、采购合同和权利检索的对应关系,便于后续快速定位SKU。
信息边界:本案材料目前处于密封状态,尚未公开展示具体权利范围;下列4项记录仅用于同名主体初步核对,不代表已确认与本案关联。现阶段只能确认程序已登记,不能据此推定法院已作出临时措施决定。
一、目前可以确认的基础信息
• 记录编号:26-cv-01775
• 登记日期:2026年8月25日
• 受理机构:美国宾夕法尼亚西区联邦地区法院
• 申请方:Si Chen
• 代理团队:Aptum Law
• 当前状态:材料密封,具体权利范围尚未公开


二、先把信息边界分清
• 当前公开信息足以建立案号档案,但不足以确认具体产品、专利号或店铺范围。
• 同名主体名下记录可用于初步检索,不能直接替代法院后续材料。
• 程序已登记只说明流程已经启动,不能据此推定法院已经作出临时措施决定。

三、4项同名外观记录仅作初步核对
• D973900:灭菌盒外观记录,可核对盒体轮廓、开合结构和主要视觉比例。
• D1083337:鞋底外观记录,可核对底面轮廓、纹路分区和视觉组合。
• D1120664:折叠床外观记录,可核对框架结构、折叠连接和支撑比例。
• D1136268:梯子外观记录,可核对踏板分布、连接部位和整体比例。
• 以上4项记录均不代表已确认与26-cv-01775存在关联。




四、按SKU完成外观与来源核对
• 保存产品六面图、主图、详情页、变体图和包装图,记录抓取日期。
• 对照整体视觉效果与关键部位,不要只比较产品名称或单一尺寸。
• 整理设计底稿、打样记录、模具来源、采购订单、聊天记录和授权文件。
• 确认供应商承诺是否覆盖美国市场、商业转售和实际销售平台。
• 把核对结论写入SKU台账,标注负责人、证据位置和后续复核日期。

五、收到平台通知后的资料处理
• 先完整保存通知原文、邮件头、链接状态、账户信息和历史销售数据。
• 按案号核对通知主体与法院后续材料,避免仅凭转述作出判断。
• 不要覆盖原始设计文件或删除采购记录;原始时间信息是后续核验的重要依据。
• 对无法解释设计来源的SKU单独标记,再结合库存、销量和授权范围评估运营安排。
六、持续复核
• 密封状态可能随流程推进发生变化。建议保存首次核对结果,并在材料公开后重新比对具体权利范围。
• 本文用于一般合规信息整理,不替代针对具体店铺、产品或通知的专业判断。
供应链端应留存设计形成时间、采购批次、产品六面图、模具来源和合规承诺,便于后续逐项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