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是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有关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是要全面放开进口渠道的信号。

公告全文内容如下: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公告一经公开,就引发业内人士热议。其中,部分进口人士认为,可能是要全面开放进口渠道。业内人士认为表面上这个新措施是为了方便企业通关,是海关电子化兼管的新措施,应该是能提升跨境电商的效率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从后续的细则中了解,任何监管的新措施总归会影响到一部分的商品流通,这是必然的。

如果细则方面过于繁琐,对于进口电商来说也不尽是利好,进口企业应该提前布局,做好预防措施,防止出现通关不顺的情况。

对于不是试点的几大城市来说,并没有影响,只需要继续保持现有的模式。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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