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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蒙牛为鲜奶项目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了!因此,关于蒙牛公司提出的“其存在相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已获准注册,故诉争商标亦应获准注册”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说起乳业,很多都觉得国外的好,很多国内的企业也经常引进国外的相关资源。而在国内,在这个行业当中的竞争也非常激烈,蒙牛就是我国知名的企业之一。

    从2017年5月成立巴氏奶事业部至今,蒙牛在低温巴氏奶的布局已经超过两年。蒙牛总裁卢敏放曾公开表示,鲜奶项目是蒙牛的战略考量,未来低温巴氏奶将成为蒙牛发力的方向之一。

    然而近期的一纸法院判决书却为蒙牛的低温鲜奶板块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蒙牛为鲜奶项目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了!

    蒙牛公司分别在2017年09月13日和2018年05月30日分两次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新鲜工厂”和“新鲜工厂 GREENHOUSE”的商标。

    其中蒙牛注册了第5类(药品、卫生用品、营养品等)、第29类(动物类食品、蔬菜等)、第30类(咖啡、茶、米面谷物、调味品等)、第32类(果汁、不含酒精的饮料等),但两次申请均被驳回。

    为什么蒙牛的这些“新鲜工厂”的商标会被驳回呢?

    商标局的判决书显示:上述申请注册商标违法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诉争商标由汉字“新鲜工厂”构成,其中“新鲜”一词是通用的描述性用语,与“工厂”一起使用,基于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易将其理解为对该工厂生产的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特点的描述,而不易将其识别为商标,从而无法使相关公众将该标志用于区分商品来源。

    蒙牛公司表示不服,并举证自己在2003年和2006年时,注册的两枚商标都已经通过,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诉争商标理应获准注册!但是蒙牛的理由并不获得采纳!

    首先,商标局首说,商标审查是有个案性原则的!个案事实情况不同可能结论各异,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并非本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

    因此,关于蒙牛公司提出的“其存在相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已获准注册,故诉争商标亦应获准注册”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蒙牛则表示:将继续注册“新鲜工厂”商标!

    那么为什么蒙牛这枚执着于鲜奶市场呢?

    在以前,蒙牛也曾开始过鲜奶,只不过当时光明一家独大,蒙牛只能暂时退出了!到了今日,随着中国市场的消费升级趋势,乳制品的营养、口味和新鲜度成为消费者越发关注的重点。

    这几年,低温鲜奶在液态奶领域几乎一枝独秀。数据显示,自2018年起的三年内,低温鲜奶品类在中国市场预计将以18.5%的年复合增长率发展,到2021年市场规模有望增至70多亿元。而整个液态奶市场这几年增速一直维持在个位数。

    因此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蒙牛,虽然明白自己若是在进入市场前,可以有2003年和2006年时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蒙牛还是决心继续注册商标!

    备战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被驳回可不代表该商标就真的无法注册了,而是可以通过商标驳回复审重新获得商标的。小知之前也与大家提过驳回复审需要的相关资料,有需要的朋友戳这→商标申请被驳回,除起诉还可以申请驳回复审!

    今天,小知与大家说一下如何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1、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且能辨识出商品的来源;

    2、针对商标相同、近似问题,企业可从商标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含义有着明显的区分,通过详细的说明、解说来支撑商标拥有显著性的证据,进而增强说服力度;

    3、商标驳回复审是一门技术活,需专业的知识、经验来支撑全局,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商标不近似等材料都需要巨大的精力,没有过于经验的企业还是建议委托权威的代理机构处理。

    综上,虽然被驳回但这并不代表着没有办法了,关键还是申请人在申请的过程中要提前做好各类的工作,规避风险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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