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塞浦路斯Cysec持牌的外汇经纪商超过200家。CySEC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ICF)”,可处理破产清偿,赔偿上限为20,000欧元。CySEC是一所独立公共监督机构,即为政府机构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作为独立公共监管机构,对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运营的投资服务市场和可转换证券交易实施监管。处罚力度:以CySEC对铁汇事件的处罚历史为依据,CySEC处罚力度不合格。

CySEC表示,在获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后,CIFs可以将客户资金存入第三方个人账户。此外,经纪商可以将客户账户资金转移到比如交易所、清算所、流动性提供商或做市商或介绍经纪商之类的第三方,但是必须保证接受资金的机构在其本国受到监管,而且专一的资金只能用于客户交易的保证金。CIFs必须保证客户对资金转移的知情权这些资金必须转移到客户名下的独立账户中。
CySEC软杠杆限制50:1,欧盟MiFID2要求杠杆限制在2:1-30:1之间。
CySEC要求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负余额保护。
依据CySEC官网发布的牌照申请文件得知,牌照申请公司/法人必须在当地设立实体办公室。申请获得CIF授权的公司法人,必须填写申请公司的相关细节信息,如公司名称、交易名、注册日期以及编号、公司注册地点,总部地点、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塞浦路斯对杠杆式外汇的定义:外汇交易既不是以实际交付商定的外币为目的,也不是以现金(外汇现货交易) 实质结算的交易
监管职能:
(1)检查申请并向其监督下的实体发放经营许可证,并暂停和撤销上述许可证。
(2)监督和管制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组织市场在共和国境内的运作以及在这些市场进行的交易
(3)监督和规范受其监督的机构,以确保其遵守有关其运作的法律。
(4)根据法律规定的职责以及代表其他外国监管当局开展一切必要调查。
(5)要求和收集必要或有助于行使法律义务的信息,并要求书面要求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或组织提供信提供所需资料。
(6)实施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7)要求停止违反证券市场法律的做法。
(8)向主管法院申请拘留、或收取或冻结或防止涉及资产的转让或交易的命令。
(9)发布监管指令和决定。
(10)与共和国其他公共当局、主管的外国监督机构和其他组织合作和交流数据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