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一)INVOICE、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二)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还应当提交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
(一)口岸海关实施口岸查验时,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逐批核查。必要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与申报资料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核查。
(二)目的地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目的地检验。
(三)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目的地检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四)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依照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旧机械进口流程如下:
工厂提供要进口机械资料与图片→核算各种进口费用→报价→签定进口处理协议→出口海运订仓→换单→进口清关资料→HAIGUAN进口审核→出SHUI单交SHUI→HAIGUAN查验→提货放行
进口旧机械中检(CCIC预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开箱检验:
1.检验进口旧机械产品是否与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明规定验证明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
2.检验进口旧机械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
者协议相符。
(二)按照国有关机械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敬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