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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小关:2022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发布,取消了87个10位商品编号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A”,且不再对相关商品实施法定检验。

    小关:2022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号)发布,取消了87个10位商品编号(以下简称“商品编号”)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A”,且不再对相关商品实施法定检验。

    进口企业:这个政策我们非常关心,海关能否帮我们做做解读?

    小关:没问题啊。这个新政策的推出,正是海关总署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在科学评估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放管服”提升宏观政策效能、推动保稳提质、促进惠企利企、服务对外贸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进口企业:新政策看来非常接地气,能给企业做做具体介绍么?

    小关:当然可以了,这次调出法定检验目录的商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

    共涉及商品编号61个。包括金属管材、型材、绳缆、原料等。就自身特征而言,这些商品基本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同时,产品质量整体上比较稳定。虽然部分产品可能属于《特种设备目录》描述的压力管道元件,但主管部门已设置许可、型式试验等安全准入要求,并对其加工、使用、安全检验等作出严格规定。一般情况下,海关通过进口申报环节的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即可实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有效防控。

    B、加工设备及器具

    共涉及商品编号23个。主要包括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这类产品多用于对应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配套,使用对象也多为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整体质量安全风险较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我国能源汽车、智能电器研发、制造、供给水平的提升,对电子元器件、电路、增材加工设备的需求增大,科学优化进口监管环节,有助这类产品更好服务我国产业升级。

    另外,部分摄录设备,在销售、使用前往往需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海关通过实施入境验证,能够实现有效监管及风险处置。而飞机用灭火器,通过专业部门监管,即能确保其质量安全。

    C、其他商品

    共涉及商品编号3个。主要包括汽车轮毂、塑料盥洗用具、纸制衣服及附件。

    其中,汽车轮毂相关参数,主要根据整车实际情况确定,多数情况下,也是整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可或缺的零部件,整体质量安全风险可控。

    塑料卫生盥洗用具、纸制衣服及附件,目前多根据实际需求,使用企业内部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制造工艺较成熟,总体质量安全风险可控,因此将其调出法定检验目录。

    进口企业:我们也感觉到海关的法检目录调整,便利了企业的对外贸易。那对于调出法定检验目录的商品,海关如何监管呢?

    小关:首先,法检目录以外的商品,并不是监管的“真空地带”,对其质量安全,海关将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开展监督抽查检验或者风险监测。其次,进口商品如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特种设备许可或其他市场安全准入要求,仍需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如实向海关提交有关监管证件。再次,部分未设置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的商品编号项下进口商品,若为旧机电、成套设备等,也可能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需要企业引起注意。

    进口企业:非常感谢海关的政策解读,我们作为进口企业,也将积极配合海关各项监管,做到申报真实、合规。

    小关:不客气,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海关。

    提醒

    《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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