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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信保协助追讨,买方无动于衷于是,出口商向中国信保通报该英国买方的拖欠风险,并委托中国信保协助追讨。据此,我方决定尽快采取法定支付令这一措施。当拖欠事实无争议且债务人拖欠金额大于750英镑时,债权人可依法向债务人发送法定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在21天内偿还欠款。

    在海外买方拖欠的情况下,如何能更快捷、有效地向买方施压,以较低的成本成功地收回应收账款,成为出口企业关心的问题。对此,本文拟通过对英国法定支付令的简介与分析,为广大出口企业进行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海外催收提供建议。

    2016年,国内某出口商与英国买方签订贸易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出口商于20163月向买方出运一批货物,货值8美元,约定支付方式为OA60天。

    买方资金紧张,分期付款未执行

    买方收到货物后以市场销售不佳资金流紧张等理由拖欠货款。经出口商自行追讨后,买方承诺每月还款1万美元,但未实际执行。

    信保协助追讨,买方无动于衷

    于是,出口商向中国信保通报该英国买方的拖欠风险,并委托中国信保协助追讨。中国信保接受委托后,向买方发送催款函电,但买方仍不作任何回应。为保证催收的时效性,中国信保立即将该案转委托至英国合作律师跟进处理。

    法定支付令助追收

    经中国信保与当地律师的综合分析,发现了如下有效信息:

    1)在出口商提供的贸易往来函电中,有买方明确承认债务并承诺付款的书面证据,故可初步断定本案属于普通无争议贸易拖欠案件;

    2)通过调阅买方的资信报告发现,买方虽财务状况欠佳,但有几处固定资产及若干流动资金,据此可判断买方属于具有一定还款能力,但无还款意愿的恶意拖欠类型。据此,我方决定尽快采取法定支付令这一措施。

    (一)何为法定支付令(Statutory Demand

    在英国,法定支付令是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代理人)向债务人发送的格式化书面还款要求。当拖欠事实无争议且债务人拖欠金额大于750 英镑时,债权人可依法向债务人发送法定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在21 天内偿还欠款。如果债务人无法在21 天内一次性偿清所有欠款,也应在21 天内回复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代理人),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或提供还款担保。如果债务人对法定支付令的内容有异议,那么必须在收到法定支付令后立刻联系债权人并将争议内容反馈给债权人。无论债务人选择哪种方式,其必须在21 天内就法定支付令中提到的拖欠事宜给债权人书面答复,如果债务人对法定支付令保持沉默并拒不答复,则视为债务人对贸易货款拖欠事宜供认不讳,债权人将有权在发送法定支付令的21 天后立刻向法院直接申请债务人破产。

    (二)如何使用法定支付令

    英国法律规定,法定支付令须送达至债务人的注册地址方才生效。关于法定支付令的送达和生效问题,我们在实际追偿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种种困难。首先,对于债务人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问题,英国律师通常建议将法定支付令同时送达至债务人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根据英国判例,只要债务人签收其中一份,法定支付令即告生效。其次,法定支付令的生效是以其送达为准,也即意味着必须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收到该文件。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常常遇到债务人拒不签收、法定支付令被退回发件人的情形。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英国律师通常建议债权人聘请职业送达人(Process Server)去完成法定支付令的送达,职业送达人将依法取得法定支付令送达债务人的相关证据,确保法定支付令的生效。

    (三)法定支付令的作用

    首先,法定支付令的发送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债权人即将结束友好追偿方式、打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债务的决心,是债权人非诉追讨阶段的最后一搏,对债务人而言具有较大的威慑力,是向债务人施压的有效手段,主要作用在于督促债务人尽快偿还欠款或主动联系债权人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

    其次,在收到法定支付令后,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时间之内不予答复,通常意味着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继续漠视债权人的追讨,一是债务人已经破产、注销或者倒闭。针对上述两种可能,债权人在此阶段应对债务人资产展开深入调查,如债务人尚有资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债务人已经破产、注销或者倒闭,将视情况进行债权登记工作。

    最后,虽然法定支付令赋予了债权人在债务人无视其还款请求时直接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权力,但从收益与成本的角度考虑,绝大多数债权人不会最终申请债务人破产。原因之一在于申请债务人破产需支付高昂的法庭费用和律师费用,前期投入成本较高;原因之二在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将用于对所有债权人的分配,后期可实现的追回款金额非常有限甚至为零。因此,债权人须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直接申请债务人破产。

    注意!

    (一)本案的追偿效果

    在开篇提及的案件中,经律师向买方发送法定支付令并确认其收到该文件后即法定支付令送达后的第18 天,买方终于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沉默,一改往日逃避的态度,主动联系出口商,希望出口商延长还款期限。经我方分析研究,考虑到目前追偿阶段形势逆转,我方已占有心理优势,同时买方具有一定还款能力,故决定对还款期限以及还款金额不做任何让步。此时,律师主动约见买方进行面谈继续施压,最终买方在法定支付令发送的第21 天向出口商全额还款。

    (二)风险建议

    在英国以及众多英联邦国家,法定支付令是介于友好追偿(Amicable Collection)和法律追偿(Legal Collection)之间的一种有效的债务催讨方式。一方面,由于法定支付令赋予债权人及其代理人直接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权利,故可给债务人带来更大压力;另一方面,请律师代理发送法定支付令,仅需支付相对较低的成本费用,相比高昂的诉讼费用以及诉讼过程中律师按小时收费的模式,债权人可最大限度的节约追偿成本。总之,法定支付令在实务中具有追偿效果好、费用成本低的优势,因此,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作为对英国及英联邦国家买方的一种重要的追偿手段。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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