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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所以我们从4月开始,出口印度一定要特别注意要问到客户提供这三个信息!!!

    这两个月颇不宁静,频频发生大事,3月特普朗刚发通知要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紧接着从4月1号开始,印度巴基斯坦海关又正式执行了新规。对于我们外贸而言,除了接单还要处理出货问题,货不到客户手上都还要吊着一口气生怕货到了目的港,客户因为种种原因——清不出关、目的港费用过高等选择弃货,这种情况我们就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局面,进退两难。特别是印度客户,原本利润就少得可怜,再出个幺蛾子就赔到吐血了。我们先来看一下印度又出了什么新规:

    印度海关出了新规定,41日开始所有进口到达印度的货物进口商提单上必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IMPORTERS GSTIN 进口商的GSTN 号码

    二:IMPORTERS IEC 进口商的IEC 号码

    三:IMPORTERS OFFICIAL EMAIL ID AND PHONE NO/MOBILE NO. 进口商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

    生效日期为201841日,以起运港装船日期为准。 

    第三点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客户的邮箱和电话号码,那至于第一点和第二点要怎么理解呢?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什么是GSTN什么是IE CODE 

    IE Code全称IMPORT & EXPORT CODE,是印度那边注册进出口公司的一个代码,类似于我们中国的进出口代码,只要那边公司有进出口执照的就会有。 

    GSTN全称Goods and Service Tax,也就是货物和服务税,这项税费其实在201771日起,印度就已经开始实行,主要针对是进口印度的货物收取该项货物和服务税。 

    其实这个GSTN在印度就是印度的公司国内税号,可以理解为消费税。它只针对于消费环节征税,是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VAT),在印度全国实行统一的税率。在该项新税制下,印度政府将不会向出口货品及服务征税,所有的出口征收0税率。 

    现在出口印度,这三点在提单上和舱单上是必须要显示出来的,这个需要让印度进口商提供,如果没有提供的话,货到了印度那边没有办法顺利清关这种时候我们估计就要承担起一旦客户清不出关弃货的相关风险。 

    印度清关一直都是让货代们很头疼的事情,经常走一个小货就能清关一两个礼拜,之前走过一个小样品FEDEX到印度,货代是说客户没有给当地FEDEX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清关,一直弄了有2个来月,当时都以为客户要弃货了,货代隔一天催一次的,生怕货物被强制退回产生很大的费用,还好最后客户解决了顺利拿到货。 

    所以我们从4月开始,出口印度一定要特别注意要问到客户提供这三个信息!!! 

    说完了印度我们来看一下和我们中国是“铁哥们”的巴基斯坦又做出了什么举动来促进我们两国之间的发展: 

    巴基斯坦海关于20184月启动同中国海关信息互换,自从201712巴中两国海关签署信息互换协议后,两国海关开始组建线上模块,目前巴基斯坦海关已经完成电子数据交换的工作,从3月开始到现在正在进行EDE平台的beta测试,430日将正式投入使用,也就是这个月底将全面进行起来。 

    大家可能还没有了解这个海关信息互换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巴基斯坦的进口海关信息将和中国的出口海关信息一致,这就意味着,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向巴基斯坦海关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要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才能顺利完成清关。在此之前很多采购商为了降低进口关税,特地要求供应商做箱单发票等这些清关资料时把货值降低,但是在4月以后这已经不复存在,一旦两边的数据不相符的话,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将会面临罚款。

    这个时候或许有进口商会提出让采购商降低出口货值,但是这又涉及到我们国内的退税,就比如原本是30W的货值,能退17%的退税率,但是客户要求降到20W出,那么退税额会少掉好多,并且中国海关严禁虚报出口产品价格,尤其涉及退税产品,报关金额涉及到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收汇问题,轻则海关查验,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所以一定要慎行而为之,不建议按照客户为了不想多交税费的要求来处理这个事情。

    也有有些巴基斯坦的客户可能还不了解到这一新规,还是要求你按照往常低申报清关金额的时候,你可以拒绝客户并把下图的新闻给到客户看:

    有些人就会说那这种时候了不就相当于巴基斯坦的客户已经给新政策的作没了,以后还怎么合作呢?我们能想到这个事情,国家肯定也是能想到的,在很久之前中巴的进出口贸易之间就有一项优惠政策:中巴产地证,进口商可以根据这个提供给到当地海关,那边会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中巴证书是什么呢?什么条件可以做呢?要做多久呢?这些问题又接着产生,别着急,我们慢慢道来: 

    中巴产地证是《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协议》下的原产地证明书,是用来证明有关进口或出口货物制造地/原产地的一种官方证明文件,是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一种,其英文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由于其证书编号开头为P,所以也称之为FORM P证书。中巴证书样本如下图所示: 

    只要货物符合政策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进口商就可以要求出口商帮忙办理中巴产地证,一般这个中巴证书可以让运输的货代帮忙办理,最好是在开船后有提单再办理,数据必须要和提单上相一致才能使用,一般是给到货代提单复印件1-2个工作日就会办理好。拿到了原产地证,巴基斯坦进口商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进口减免关税待遇。同理可得,巴基斯坦的商品出口到中国,我国进口商只要有中巴证书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进口关税减免待遇。

    这些都跟目的港的清关息息相关,各位老铁们一定要格外的注意起来,从41号开始,但凡出口到印度和巴基斯坦的货一定要注意这几项规定,货物清不出关那真是一种煎熬,不只是心理上的折磨,并且还伴随着金钱的损失。一定一定要切记别为了客户的省事而去答应客户的要求!!!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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