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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对于出口欧盟的眼面部防护用品,要求拥有强制性的CE认证标记。根据欧盟关于太阳眼镜的决议,2015年2月28日之前,符合原欧盟标准EN1836的太阳眼镜在仍可继续在欧盟,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境内销售,同时符合新标准EN ISO12312-1的太阳眼镜亦可销售。

    太阳镜,也称遮阳镜,作遮阳之用。人在阳光下通常要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
    对于出口欧盟的眼面部防护用品,要求拥有强制性的CE认证标记。CE标记是欧洲市场对于一些产品在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方面的强制性认证标记。欧洲委员会对眼面部防护用品制定了基本的要求,并且标准在整个欧洲经济区域内被协调一致。
    根据欧盟关于太阳眼镜的决议,2015年2月28日之前,符合原欧盟标准EN1836的太阳眼镜在仍可继续在欧盟,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境内销售,同时符合新标准EN ISO12312-1的太阳眼镜亦可销售。自2015年3月1日起,在上述市场销售的所有太阳眼镜都必须符合新标准EN ISO12312-1。
    新标准EN ISO12312初设定的过渡期少于6个月,预期对2014年春季和夏季进入上述市场的太阳眼镜进行监管。然而欧盟委员会在收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请求后,进行了细致的磋商,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了这一决议。
    该决议将太阳眼镜新标准EN ISO12312-1的过渡期延长一年,即过渡期的后期限从2014年2月28日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在过渡期内,符合原标准EN1836:2005+A1:2007或者新标准EN ISO12312-1:2015的太阳眼镜均可认定其符合个人防护设备(PPE)指令89/686/EEC中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太阳镜与相关护眼镜CE EN ISO 12312-1认证测试内容:
    1.结构与材料
    2.透光率
    3.折射率
    4. 抗太阳辐射
    5.强度
    6..耐磨性(非强制性要求)
    7阻燃性
    8.保护性能要求
    9.信息与标签
    太阳眼镜EN ISO 12312-1欧盟CE认证流程:
    1.填写认证申请
    2.填写公司信息表
    3.提供产品资料
    4.签订合同
    5. 寄送样品,送检测试
    6. 测试通过,并颁发证书,贴CE标志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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