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标签可能是消费者容易获得的唯一信息源。因此,标签需要足够详尽并与产品的使用相关。在如何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理念分歧。在这方面,一些消费品标签制度认为,一种有效的方法是,标签应以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为依据 (即风险公示),而另一些制度的考虑则是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知情权原则,要求完全基于产品的危险性。简单易懂,对于这一目标群体特别重要,因为消费者可能只依靠标签信息。

急救人员:急救人员需要不同层次的完整信息。为便于立即做出反应,他们需要准确、详尽和足够明确的信息。这一点适用于运输过程中、存储设施或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的情况。

运输:《联合国规章范本》适合各种各样的目标群体,虽然它针对的主要是运输工人和急救人员。其他对象群体还有雇主、提供或接受运输危险货物的人、从运输车辆或散货箱上装卸危险货物的人员等。所有这些人都需要适用于所有运输情况的一般安全做法方面的信息。

以上为GHS制度下SDS第一大项的主要内容,其中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产品标识符

虽然GHS制度叫全球统一制度,但每个国家根据自己国情的不同分别制定了适合自己国情的标准,所以每个国家的GHS法规即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例如:欧盟,在提供第一部分产品标识符信息时,有特殊要求。需要添加产品的唯一配方标识符UFI”,以及标明纳米成分信息

2、化学品使用建议和使用限制

很多时候在编制SDS或者在网上看到某些SDS时发现,该条下面未写明相关信息,很多人认为不重要,实际上这一条是每个国家都强制性要求添加的。尤其在日本除使用用途外,还需要写明限值用途。

3、紧急电话号码

通常来讲每个国家GHS要求下的SDS都需要标明“紧急电话号码”,因为GHS本身是为了危险化学品而建立的。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和熟知有关产品应急处理的相关人员取得有效沟通

所以应注意大部分国家都要求应急电话需要本国内,有部分国家不做要求,但是你需要在电话后面作备注:接通电话的人是使用什么语言,电话服务时间等。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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