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属的短期(急性)水生危害是什么:

物质统一分类制度是一种基于危险的制度,危险识别的基础是物质的水生毒性以及有关降解和生物蓄积行为的信息(经合组织,1998)。由于指导文件只涉及当给定物质溶解在水柱中时的相关危险,由这种危险源引起的接触会受到该物质在水中的溶解度和在水生环境物种中的生物利用率的限制。

因此,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的危险分类办法只适用于存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时(即存在溶解的金属离子,比如MNO3中的M+)所引起的危险,而不考虑与不在水柱中溶解,但仍可能具有生物可利用性的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的接触,比如食物中的金属。

本节不考虑可能有毒的金属化合物中的非金属离子(比如CN-)。对于这些金属化合物,还必须考虑非金属离子的危害。

金属分类办法--金属的短期(急性)水生危害

当溶解金属离子的急性ERV 大于100 mg/l 时,则无需在分类方案中进一步考虑这些金属。

当溶解金属离子的急性ERV 小于或等于100 mg/l 时,必须考虑关于金属产生这些离子的速率和程度的可用数据。应使用转化/溶解试验方案(附件10)生成此类数据,以确保其有效且可用。

如果有转化/溶解试验方案的7 天数据,应根据以下规则用结果辅助分类。对金属的分类如下:

(a) 如果在低投入量下溶解金属离子浓度大于或等于急性ERV, 则划为急性1类。根据下表确定急性M系数;

(b) 如果在低投入量下溶解金属离子浓度小于急性ERV, 但在中等投入量下溶解金属离子浓度大于或等于急性ERV, 则划为急性2类;

(c) 如果在低投入量和中等投入量下溶解金属离子浓度小于急性ERV, 但在高投入量下大于或等于急性ERV, 则划为急性3类。如果在所有投入量下溶解金属浓度都低于急性ERV, 则不对金属的短期水生危害进行分类。

二、电池MSDS的重要性介绍:

1、现在电池没有电池MSDS检测报告,是无法出口销于国外的。 欧盟新版电池指令规定从2016年12月31日起,在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动工具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2、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第57版修改稿》对不同类型锂电池包装材料、操作标签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国际民航组织也要求自2016年4月起全面禁止客机托运锂离子电池,直至2018年设立锂电池防火包装新标准。

3、电池MSDS检测是一份技术性说明书,涵盖了产品,厂家信息,成分信息,危害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意外泄露处置措施,处置与储存,个人防护与工程控制,理化参数,稳定性与反应活性,毒理性数据,生态资料,废弃处置,运输资料,法规资料.等等信息内容。

4、电池MSDS检测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送样检测的,只是根据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一个总体的评估。除非你们的客户有特殊要求,要求测MSDS当中的一些数据 ,那么可以去实验室申请这些测试项目,当然费用也就上去了。

5、许多人问题里有个错误的概念,那就是认证, MSDS不同于CE认证,或者其他需要第三方机构审核的认证项目。企业可以找检测编制MSDS报告,在出货时,有义务提供给你的客户。如果是危险品的话,海关,船公司,航空公等是必须要求提供MSDS的。

6、MSDS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法规的更新, MSDS的内容必须进行更新。欧洲CLP法规对产品的包装,分类,标签作了更改。2010年12月1日起,出口

到欧洲的产品必须符合CLP法规,所以MSDS当中的部分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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