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外进口食品报关手续及通关单证是涉及国际贸易、食品安全监管和海关法规的复杂流程。

一、进口食品依据与监管体系

1. 规定框架

进口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等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准入评估制度,要求输出国(地区)食品安全体系通过中方评估,企业需在注册备案(如进口肉类需来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名单》内的企业)。

2. 检疫准入与目录管理

禁止进口类:如日本核辐射区食品、未经检疫的动物源性食品等。

限制进口类: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如燕窝、乳制品等),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在线申请。

常规进口类:如预包装食品需符合GB 7718标签标准。

二、进口食品操作流程详解

1. 进口食品前期准备阶段

企业资质备案:进口商需完成海关收发货人备案,食品添加剂类需额外申请《进口食品添加剂备案凭证》。

境外生产商注册: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乳制品、水产品等18类食品强制要求注册。

中文标签预审:需按GB 28050设计营养成分表,提前送检至海关技术中心预审,避免口岸整改延误。

2. 进口食品申报与查验阶段

电子申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装箱单、INVOICE、合同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如欧盟食品需官方出具的Health Certificate)。

现场查验重点:海关对高风险食品实施100%查验,重点核查:

感官性状(霉变、异味等)

标签合规性(生产日期格式应为"YYYYMMDD")

3. 合格评定与放行

通过查验后,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版与纸质版等效),凭此证可上市销售。2025年起全面推行"电子底账"系统,通关时间压缩至48小时内(生鲜食品优先查验)。

三、进口食品核心单证清单

| 单证类型 | 具体要求 | 常见问题 |

| 原产地证 | 需贸促会或官方盖章,享自贸协定税率需注明HS编码 | 东盟证书FORM E未勾选"第三方贸易"导致退证 |

| 卫生证书 | 官方版本且含产品批次信息,需与货物包装标识一致 | 日本水产品证书未体现放射性物质检测 |

| 成分检测报告 | 符合限量标准(如婴幼儿奶粉乳糖占比≥90%) | 欧盟巧克力未标注磷脂含量 |

| 熏蒸证书(木质包装) | IPPC标识清晰可辨 | 美国输华货物使用非针叶木未申报 |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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