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背景
随着数字技术与智能设备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诸如电子商务平台、银行终端、电子阅读器及智能手机等相关商品和服务已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享受社会服务的重要手段。然而,欧盟委员会研究指出,许多商品和服务在设计时未充分考虑残障人士的使用需求,导致残障人士获得商品和服务的机会减少。
为提升残障人士和其他功能受限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平等获取信息和服务的能力,欧盟制定了《无障碍指令》(下称“指令”),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协调各成员国关于某些商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促进内部市场的正常运作,消除因各成员国无障碍要求不同而对指令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造成障碍。该指令要求特定类别的商品与服务必须在设计和提供过程中满足适应的无障碍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残障人士可预见的使用需求。
二、适用范围
该指令适用于2025年6月28日后投放市场的商品及服务,适用范围内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消费通用计算机硬件系统以及用于这些硬件系统的操作系统。例如,电脑及其操作系统;
某些自助服务终端;
具有交互式计算能力、用于电子通信服务的终端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和其他通信设备;
具有交互式计算能力、用于访问视听媒体服务的终端设备。例如,智能电视;
电子阅读器;
路由器。
三、商家需重点关注事项
(一)商品角度
如果您是制造商,请及时确认投放至欧盟市场的商品是否在指令的适用范围内,确保自2025年6月28日起相关商品满足指令要求。具体如下:
1. 确保商品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本指令适用的无障碍要求。
2. 按照指令附件四制定技术文件,并执行该附件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或委托他人执行。如果经符合性评估证明商品符合适用的无障碍要求,制造商应制定欧盟符合性声明并将 CE 标志明显、清晰且不可磨灭地粘贴在商品或其铭牌上;
3. 制造商应确保已制定程序,使批量生产的商品始终符合指令。商品设计或特性的变更,以及商品符合性声明所依据的协调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变更,均应予以充分考虑;
4. 制造商应确保其商品标有型号、批次号、序列号或其他可识别的信息,或者,当商品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时,该项信息应在包装上或商品随附的文件中展示;
5. 制造商应在商品上标明其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以及可联系的单一地址,如果无法在商品上标明,则应在商品包装或商品随附文件中标明;
6. 制造商应确保商品附有所需的文件以及使用商品销售目的国家/地区确认的、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能够轻松理解的语言编写的说明和安全信息;
7. 以无障碍格式在商品详情页展示相关信息。
如果您是经销商,请及时确认售卖至欧盟的商品是否在指令的适用范围内,确保自2025年6月28日起销售至欧盟市场的相关商品满足指令要求。具体如下:
1. 确保商品带有CE标志,表明商品符合本指令的无障碍要求;
2. 确保商品本体上标明了制造商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以及可联系的单一地址,如果无法在商品上标明,则应在商品包装或商品随附文件中标明;
3. 确保商品本体上展示了型号、批次号、序列号或其他可识别的信息,或者,当商品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时,该项信息应在包装上或商品随附的文件中展示;
4. 确保商品附有所需的文件以及使用商品销售目的国家/地区确认的、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能够轻松理解的语言编写的说明和安全信息;
5. 以无障碍格式在商品详情页展示相关信息。
(二)服务角度
从服务角度,除小型企业(员工人数少于10人且年营业额或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200万欧元的企业)外,向欧盟消费者售卖商品的企业卖家被视为指令中定义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若您属于“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请确保自2025年6月28日起,遵守服务相关的无障碍规定。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