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碳关税政策加速落地的背景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距离正式实施仅剩140天。2026年1月1日,未注册CBAM货物或将面临无法进入欧洲市场的风险!


作为深耕跨境碳合规领域的专业服务商,绿舟持续追踪CBAM最新动态。近日市场上有消息表示,亚马逊作为全球跨境电商巨头,未来有可能以"CBAM申报进口商"身份深度参与这一机制,届时亚马逊需承担起进口产品隐含碳排放的申报与合规责任。


这一趋势不仅关乎亚马逊自身的运营调整,更牵动其中国供应商的排放数据管理与申报协同。为帮助跨境企业更好理解CBAM规则并做好合规准备,本文将从碳关税计算要求具体计算方式核算通用要求三方面展开解读。


一、CBAM碳关税的计算要求


CBAM作为欧盟"绿色壁垒"的核心工具,其设计逻辑围绕"进口产品碳排放与欧盟本土基准线的差额"展开,具体规则可分为五大维度:


1、覆盖产品范围


CBAM初期覆盖6类产品:钢铁、铝、水泥、化肥(氮肥、磷肥、钾肥)、电力,以及氢(2026年起逐步纳入)。未来可能扩展至其他高碳产品。



2、时间节点与阶段


过渡期(2023年10月-2025年底):


进口商需按季度报告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量(仅需报告,无需缴税),数据用于欧盟校准最终核算规则。


正式实施期(2026年起):


进口CBAM商品需按照实际碳排放量缴纳相应的碳关税。进口商通过购买CBAM证书抵消碳排放。在正式实施期,CBAM的碳价是基于EU-ETS每周的平均价格,作为下一周CBAM的碳价使用。


3、数据要求:准确性与可核查性


企业特定数据优先:


鼓励使用进口产品生产国的企业级监测、报告与核证(MRV)数据(如燃料消耗、工艺参数等),而非默认值。


默认值作为补充:


若无法提供企业数据,需使用欧盟官方认可的行业平均排放因子(如IPCC指南、欧盟参考数据库Ecoinvent等)。


第三方核证:


出口国企业需确保数据经独立第三方机构核查,符合欧盟《CBAM核算与报告条例》要求。


4、排放范围界定


CBAM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生产环节的直接与间接排放(即“范围1+范围2”),具体包括:


直接排放(范围1):


生产过程中化石燃料燃烧(如高炉炼铁的焦炭燃烧)、工艺过程排放(如水泥熟料分解的CO₂)。


间接排放(范围2):


生产中使用的外购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需根据电力来源国的电网排放因子计算)。

暂不覆盖范围3:


目前不包括产品运输、下游使用或报废阶段的排放(未来可能扩展)。


5、基准线:欧盟行业平均排放水平


CBAM碳关税的核心是“进口产品排放量 - 欧盟同类产品的免费排放配额”。正式实施后,欧盟将逐步取消本土企业的免费配额(与EU ETS同步),进口产品需按欧盟同类产品的实际排放强度缴纳费用(即“欧盟基准线”)。


二、CBAM碳排放量具体计算方式


CBAM的计算逻辑可概括为:产品隐含碳排放量 = 生产过程中直接排放 + 外购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产品边界与核算单元


明确核算的“产品”:


需与CBAM定义的产品类别一致(如“热轧钢板”“原铝”),避免混淆不同规格或工艺的产品。


核算单元:


通常为“生产批次的吨产品”,需统计该批次的总排放量并分摊到单位产品。


2、识别排放源与活动数据(AD, Activity Data)


需收集生产过程中与排放相关的关键活动数据,例如:


直接排放源:


✅燃料消耗:煤炭、天然气、石油等的用量(吨/立方米/升);

✅工艺排放:如水泥生产中石灰石分解的CO₂量(吨)、钢铁高炉的还原剂(焦炭)非燃烧反应排放(吨)。


间接排放源:


✅外购电力:电量(千瓦时);

✅外购热力:热量(吉焦)。


3、选择排放因子(EF, Emission Factor)


排放因子用于将活动数据转换为碳排放量(吨CO₂e),需根据数据可获得性选择:


企业特定排放因子:


企业通过实测或内部核算得到的精准因子(如自备电厂的供电排放因子)。


行业/国家平均排放因子:


若缺乏企业数据,使用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数据库(如Ecoinvent、IPCC国家清单指南)中的行业平均因子(如中国电网排放因子、印度钢铁行业平均排放强度)。


默认排放因子:


欧盟可能为部分产品设定“最低默认值”(如假设使用100%煤炭的排放强度),仅用于无数据时的兜底计算。


4、分步计算示例(以钢铁产品为例)


假设某批中国热轧钢板的核算数据如下:


✅燃料消耗:焦炭1.5吨、天然气200立方米;

✅工艺排放:石灰石分解产生CO₂ 0.8吨;

✅外购电力:500千瓦时(中国电网排放因子0.581 kgCO₂e/kWh)。


计算步骤:


✅直接排放(燃料燃烧):


· 焦炭排放:1.5吨 × 焦炭排放因子(约3.1吨CO₂/吨)= 4.65吨;

· 天然气排放:200立方米 × 天然气排放因子(约2.1 kgCO₂/立方米)= 0.42吨;

· 小计:4.65 + 0.42 = 5.07吨。


✅工艺直接排放:0.8吨(石灰石分解)。


✅间接排放(外购电力):500 kWh × 0.581 kgCO₂e/kWh = 0.29吨。


✅总隐含碳排放量:5.07 + 0.8 + 0.29 = 6.16吨CO₂e/批。


✅单位产品排放:若该批产量为100吨,则单位排放为6.16吨/100吨 = 0.0616吨CO₂e/吨钢。


5、与欧盟基准线对比计算关税


假设欧盟同类热轧钢板的基准线排放强度为0.015吨CO₂e/吨钢,则该批产品的“超额排放”为: (0.0616 - 0.015)吨/吨 × 100吨 = 4.66吨CO₂e。


若过渡期结束后CBAM证书价格为80欧元/吨CO₂e,则需缴纳关税:4.66吨 × 80欧元 = 372.8欧元。


三、碳排放量核算的通用要求


除CBAM外,企业或产品的碳排放量核算需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覆盖所有相关排放源(如燃料燃烧、工艺过程、外购能源),避免遗漏。


一致性:核算方法、数据来源、排放因子选择需前后一致(如同一企业不同年份的核算方法不可随意变更)。


透明性:需记录并公开核算过程(如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来源),接受第三方核查。


准确性:优先使用实测数据(如燃料热值检测、电量抄表),默认值需注明来源并定期更新。


核心挑战


对于亚马逊等潜在进口商而言,CBAM合规的核心挑战在于供应商排放数据的集中管理与欧盟标准申报。绿舟通过与欧盟本土平台Dubrink的深度合作,构建了一套"全链路、自动化"的解决方案:


统一数据管理:通过与绿舟合作,亚马逊及其他跨境企业可获得一套全自动化解决方案,实现供应商数据的集中管理,并通过欧盟境内的申报实体统一报送。


高效合规申报:在最终申报环节,向欧盟 CBAM 官方提交资料可通过统一、精简的流程完成,每个申报实体仅需提交一份文件。

数据安全保障:绿舟与欧盟本土领先的CBAM一站式申报平台Dubrink深度合作,该平台的全部基础设施和数据存储均位于欧盟境内,这一特性有望获得欧盟机构的积极认可,并在合规性与数据保护方面提供额外保障,尤其优于非欧盟替代方案。


随着CBAM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对于跨境企业而言,提前布局排放数据管理与合规体系,既是应对政策风险的必要举措,也是引领供应链绿色升级的战略机遇。


绿舟团队通过打通与欧盟本土CBAM申报平台的合作链路,能够有效帮助跨境企业提升CBAM填报效率。且绿舟凭借在碳核算与跨境合规领域的积累,能帮助跨境企业实现从数据采集、整合到欧盟标准申报的全链路合规,助力企业在碳关税时代赢得先发优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94489

绿舟GoingGreen
邮箱:
consulting@goinggreen.hk
网址:
zllp.myyxxx_ck=sccw??s2050_okgy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绿舟(GoingGreen)作为亚马逊SPN首批CPF服务商、跨境碳合规行业领导者,已服务超70%Top100跨境企业,包括安克、大疆、追觅、绿联、Jackery、EcoFlow等大卖,涵盖3C、玩具、家居、服装等多个领域。绿舟承诺服务0隐藏收费、认证失败100%退款,并提供为期一年的1V1售后保障。秉持成为跨境企业碳合规忠实合作伙伴的初心,为跨境卖家提供专业、合规、极具性价比的绿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