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械设备清关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需要准备完整的单证资料才能顺利完成通关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进口旧机械设备属于重点监管商品,清关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一、基本贸易单证
1. 商业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需详细列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原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由出口商正式出具并签字盖章。
2. 装箱单(Packing List):详细记载每个包装箱内的物品名称、数量、毛重、净重、体积等数据,需与商业INVOICE内容一致。
3. 贸易合同(Sales Contract):买卖双方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需包含设备描述、价格条款、交货条件、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4.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或空运运单(Air Waybill):货物运输的物权凭证,需注明"清洁已装船"字样。
5.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由出口国相关机构出具,证明设备的原产国家/地区。
二、进口旧机械设备技术资料
1. 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详细说明设备的技术规格、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等。
2. 设备操作手册:包含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3.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如适用):证明设备的维护状况和使用历史。
4. 设备照片:清晰显示设备整体外观和铭牌信息,铭牌需包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制造商等基本信息。
5. 设备配置清单:详细列明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及配件情况。
三、进口旧机械设备检验检疫相关单证
1. 装运前检验证书:根据规定,部分旧机械设备需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检验,由检验机构出具证书。
2. 检疫证书:证明设备已经过适当的消毒、除害等卫生处理。
3. 木质包装声明:如设备使用木质包装材料,需提供熏蒸证明或热处理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