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GS混合通知审核规范:不符合项、评级、报告与认证管理细则

一、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管理(3.3)

1.1 不符合项通用管控原则

在混合审核模式中,远程审核阶段与现场审核阶段发现的所有不符合项,均统一遵循BRCGS标准第2.3节既定管控要求,执行统一判定、整改、闭环规则。企业需在现场审核完成后28个自然日内,向认证机构完整提交全部纠正措施佐证资料,逾期将判定为整改失效。

1.2 整改验证方式

纠正措施落地效果、预防性行动计划有效性可采用多元化验证方式,包含线下现场复核评估、依托ICT通信技术线上核验资料等形式。所有验证工作必须由认证机构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执行,采用科学合规的核验方法,确保整改真实落地、风险有效消除。

1.3 重大违规证书撤销红线

混合审核实行严格的证书即时撤销机制,不延后、不缓冲。无论在第一阶段远程审核、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或是两阶段汇总评审中,一旦检出关键不符合项;或不符合项数量、严重程度达到否决阈值,企业将直接丧失持证资格,现有证书立即撤销。特别规定:若远程审核阶段已触发违规否决标准,证书必须在远程审核结束后立即撤销,不得顺延至现场审核完成,管控标准严于常规通知审核。

二、审核等级评定规则(3.4)

2.1 评级基准要求

混合通知审核的评级流程、判定标准完全沿用常规通知审核规范(参照标准第2.4节),评级体系、等级划分无差异化调整。

2.2 不符合项累计计算原则

混合审核等级实行双阶段不符合项累加统计机制,最终评级结果由远程审核、现场审核发现的全部不符合项合并判定。本条为混合审核核心硬性规则:即便远程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在现场审核启动前已完成整改闭环、资料关闭,该缺陷依旧计入本次审核评级统计,不做剔除处理,从严管控企业合规稳定性。

三、审核报告编制规范(3.5)

3.1 报告基础要求

混合审核报告基础格式、审核结论、编制规范与常规通知审核保持一致。报告必须明确标注审核类型为「混合通知审核方案」,区分于普通单一现场审核。

3.2 报告必填披露内容

报告需客观披露ICT信息技术应用范围、技术使用程度,判定信息化工具对本次审核目标达成的有效性。完整汇总远程审核、现场审核全部缺陷发现、核查记录、合规判定,形成唯一完整审核报告并上传至BRCGS官方目录平台。

3.3 格式标注与出证时间

报告需清晰标注两阶段审核日期、审核时长、参与审核人员;远程审核阶段核查的标准条款,统一在条款前加注星号(*)进行区分标注。完整最终审核报告仅在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全部完成后编制出具,不可单独出具远程审核报告。

四、证书颁发与认证管理(3.6)

4.1 证书标注要求

证书版式、基础信息格式与通用审核证书一致,专属差异化标注要求:证书明确注明「混合通知审核」字样,同时登记远程审核、现场审核两次审核日期,留存溯源标识。

4.2 证书换发与有效期规则

本次混合审核下发的新证书将替换企业原有有效认证,完成证书迭代。现场审核结束后,认证机构需在42天内完成新证书颁发。证书有效期根据工厂最终评级判定,在原证书有效期基础上顺延6个月或12个月。

五、审核频次与复审管控(3.7)

5.1 基础审核频次

混合审核模式下的年度审核计划、复审逻辑遵循通知审核方案(参照第2.7节),审核周期体系不变。采用混合审核的企业,依旧强制执行每三年一次非通知突击审核,无豁免权限。

5.2 复审准入与风险评估

无论企业历史评级等级(AA至D级全部等级),下一周期复审均可继续沿用混合通知审核方案。认证机构在每次审核前必须开展前置风险评估,将企业历史评级、历史缺陷记录作为核心风险研判依据,判定是否准予继续采用远程+现场混合审核模式。

六、总结

本段条款完善了BRCGS混合通知审核后半段执行规则,明确不符合项整改时限、证书撤销红线、评级累加逻辑、报告标注规范、证书有效期及复审要求。混合审核相较于普通审核管控更严苛,远程审核缺陷即使提前整改仍计入评级、重大缺陷可直接远程撤销证书;同时明确28天整改期、42天下证时间、三年一次突击审核等硬性时间节点。持证企业需严格把控双阶段审核质量,重视远程审核合规性,规避累计扣分、突发撤证风险。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19140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